《老子》作为一种共生哲学——为共生而承认无知,为共生而承担柔软(节选版)
老庄思想的背景,正是周文疲弊、礼崩乐坏、百家争鸣的战乱时代。时值天下大一统政治秩序崩解的战乱之世,也是文化要求大规模重建的转型阶段。当周代统一天下的官方正典话语逐渐遭受挑战,终而土崩瓦解之际,政治、军事、文化等总体处境,都走向了离中心化、解辖域化的“大乱”状态。用当时的概念来说,“天下有道”堕入了“天下无道”,于是“天下大乱”。本文尝试拣择、疏解《老子》若干章句,阐发其以柔化刚、恬淡知足、无知无为的思想内涵,希望对人类难以止息的对立冲突,提供些许思考“共生”(co-existence,co-living,-co-becoming)之道的哲思资粮。
一、释“道”:“非常道”可解开意识形态斗争,提供思想共生的价值多元道路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老子》第一章)
夫道未始有封,言未始有常,为是而有畛也。(《庄子·齐物论》)
《老子》首章首句便表示出,与时俱变、化而不固的活动历程之“道”,虽可暂时性用某方式加以实践(例如行走出某条道路出来),但这种特定化的运用与呈现(“可道”),却不宜被恒久固定下来(“非常道”)。同理,与时俱变、化而不固的脉络运用之“名”,虽可暂时用来描述事物,但这种描述与分类的命名活动(“可名”),却不宜被偏执地一定永定(“非常名”)。《老子》之“道”,最宜理解为不离变化历程、不离物化脉络的千变万化、并行不悖之道。“道”并非外于物而高高在上的大写之道、单一之道,“道”乃表现在千差万别又并行不悖的物化之道中。然而《老》《庄》提醒我们,这些暂时施行出来的道路途径(“可道”)和指示路标(“可名”),虽有其功能性、合理性的运用脉络,但不宜将特定脉络的“可道”与“可行”给予胶定下来,更不宜将它们封闭、执定成为“常道”“常名”。事实上,“道”和“名”具有转化变通和无穷运用的可能性,所以《老子》首章首句就提醒人们,在“可道”“可名”的权用过程中,务必透过“非”的除病、去执作用,来预防自我掉入“常道”“常名”的“固而不化”,如此才能善保“化则无常”的最大变通性。
从《老子》的立场来看,如有所谓的“道家”,则“道家”是最不固执于自家道路(非常道),最不胶定于自家之言(非常名)。没有一条固定、直线、不变化的恒常可行道路,才是道家所主张的“非常道”的“不道之道”。对于道家,“道,行之而成”,而行者在“行之”的过程中,走在永未完成的实验性道路上。如《老子》提醒“善行无辙迹”,善行者尽量不让过去行走的暂时路迹,一定永定地成为固定自己与后人的常道。
《老子》“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也可运用《庄子·齐物论》来相应诠解:“夫道未始有封,言未始有常,为是而有畛也。”《老子》将“道”和“名”并举,《庄子》也将“道”和“言”并举。两者都忧心于“道”和“名”(道和言),在还没有“封”与“常”的未恒定状态,逐渐经由“可道”“可名”的“为是”过程中,不慎落入“(道)有封”“(言)有常”的僵硬畛域框架中,而逐渐遗忘了它的无穷可能性。顺此“为是而有畛也”,原本“未封之道”被封闭为“常道”,原本“未常之言”被固定为“常名”。于是在建构出(特定之“为”)一种特定道路或观点(特定之“是”)的同时,也把自己聚焦在特殊性的符应系统中,而遗忘了“无物不然,无物不可”的并行不悖、多元共生的无穷可能性。
二、释“帝”:“象帝之先”的解实体化之道,可提供宗教和解的共生之道
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湛兮似或存,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老子》第四章)
对于“道”的理解,第四章通过“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湛兮似或存”这三项特性来描述。“冲”兮、“渊”兮、“湛”兮,皆具水意象的流变特性,据此可以推断“道”无法被实体对象化。耐人寻思的是,第四章以“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来总结“道”的描述,这又暗示我们无法再为“道”的变化流行去寻找外在性、位格性的实体来作为生因。综合上述两部分,大约可以这么说,《老子》是通过“冲、渊、湛”,这些暧昧不定修辞,来描述“道”的没有源头、若有若无、无始无终等“前对象化”的特质。
为何用“冲”(虚也、无也、空也),来作为描述道的核心特质?这是为了强调,最好使用否定性表达来暗示“道”的非决定性(indeterminacy)。因为一旦把“道”设想成实体般的存在,也就会把“道”给对象化成存有物,或特定化为某实体物,就像西方哲学的形上实体或基督宗教的绝对存有者“上帝”。而“冲虚”则暗示出“道”的“无”之面向,以否定性修辞暗示“道”的不可实体对象化。可以说,道的“冲、虚、无”等特性,在表示人们若想要透过认识个体物、实体物的方式来掌握“道”,尤其用对象化的语言去对“道冲”进行“有封”“有常”的命名指涉,其结果便会“名以定形”地把“道”给对象化、固定化,从而遗忘“道”的“冲、虚、无”之未决定性。
“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其中的“不知”,既意味着人对自己“无知”的承认,也意味着找不到或者不宜强索力求;而“吾不知谁之子”则进一步表示无法在“道冲、道渊、道湛”的大用流行以外,再去寻找父母般的源头来作为奠基之因,然后再把大化流行之道当作被生产或被创造出来的结果(之子)。对于“道”的大用流行,人们不但“不知谁之子”,而且它还是“象帝之先”。而《老子》不无反讽地说,“道冲、道渊、道湛”之大用流行,乃“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这正是对人们将“道”给予位格化、实体化的对象化思维,做出“解-实体化”“解-奠基性”的反省转向。
从《老子》第四章来观察,因为大部分人都停留在“象帝”层次的对象化、实体化思维习惯,缺乏“象帝之先”的非对象化、非实体化的“柔性”思维。如果能对“道冲、道渊、道湛”的“未决定性”,保持“未知”甚至“无知”的开放性,就比较不会把我人我族我教的“一偏知见”和“成心自师”,当成普世性“常道”“常名”般的“神圣帝象”来加以“刚性认同”,甚至不惜为它发动圣战。可以说,“象帝之先”的柔性、敞开认同,能转化“象帝”的刚性、内聚认同,进而缓和文明与宗教的刚强冲突,打开柔软共生的调节机制。
三、释“一”:在关系性宇宙的互联网中,共生共荣共创命运
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其致之。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废,神无以灵将恐歇,谷无以盈将恐竭,万物无以生将恐灭,侯王无以贞将恐蹶。(《老子》第三十九章)
“一”,也属于《老子》思想的关键性概念,“一”和“道”也具有概念位阶的家族类似性,可用来补充说明“道”。问题在于“一”该如何理解?它和共生思想有何关联?我们将通过第三十九章的“得一”思维,来加以阐述。
得了“一”,可说是得了“道”,也就是参与分享了“道”。老庄之道乃“无逃乎物”的“即物之道”“物化之道”,一切万化(包括天、地、人、神、物),可谓浸泡遍润在道化流行之中。因此所谓的“得道”“得一”,也可说是敞开于“道”的遍泛流行中,如《老子》三十四章的“大道汎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而生而不辞……衣养万物而不为主”。问题在于如何理解“得一”?
而《老子》的“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则告诉我们,没有孤立的天与地,没有孤立的神与谷,也没有孤立的万物与侯王。一切一切的存在样态(如天、地、神、谷、人、万物,等等),只有当它们共在共生于“一”这个浩瀚网络,并发生亲密的分享关系时(所谓“得一”“致一”“抱一”),才能生发丰沛的存在力量或朗现存在的充盈意义。反之,一旦存在事物自我封闭而孤立于情境,将与关系互联网络产生隔碍或疏离(“离一”或“失一”),就会因为离开活水源头而渐趋荒芜枯竭。也就是说,包括天、地、人、神的任何事物,只要离开了“天地并生,万物为一”的这个一大共生网络,那么它的存活状态将难以为继。
“得一”也可呼应第二十二章“圣人抱一为天下式”的“抱一”。亦即圣人回应世界、回应事物的方式,在于他能柔软地怀抱着不断变化中的全息性关联宇宙。因为这种深切体认“与天地并生,与万物为一”的“抱一”态度,最能将自己敞开于天地万物,并善于回应事物的交互作用、彼此连动的有机关系。凡是存在,就必然是全息关系性中的有机存在,没有任何存在可以长期维持自我中心、自我孤立而片面行事。任何一味的自我伸张、自我增强、自我扩大、自我高涨,早晚都要遭逢“裂、废、歇、竭、灭、蹶”的荒芜与破败。而圣人的“得一”“抱一”则要提醒我们,不可以自我刚强地想要支配一切关系,反而应该在关系连动的交互变化中,柔化自我来丰富彼此。而且这种柔化自我的回应模式,不只是纯然的被动性参与而已,也是迎向共同创造的主动回应性。
四、释“天之道”:损益均衡的两行调中,才能进行无限游戏
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老子》第七十七章)
“天之道”有其维持不断趋衡的力量原理。《老子》透过张弓的力量均衡现象,比喻“天之道”就像张弓的力量运作,需要在“损与补”“有余与不足”之间,维持均匀的力量调节,既不能拉力太强而偏高(偏高之极而失衡),也不能拉力松弛而偏低(偏低之极而失衡),而是要能进行“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的“调中之和”活动。而“调中”与“适中”,是为了避免事物的力量运行,戏剧性地处在“过亢”与“过卑”的两极摆荡,而造成力量的失衡失谐与恶性摆荡。进一步说,更是为了促使“张中有弛,弛中有张”的“非同一性”力量,能“均匀”而“两行”地相互调节与谐和转化。《老子》就是透过张弓隐喻来比拟“天之道”,那种“两行调中”的互补互救,才能成就天道的长久运作。
相对于“天之道”总是自然而然地进行着“损有余而补不足”的趋衡运作,《老子》则提醒我们“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亦即“人之道”经常由于人的“自见、自是、自伐、自矜”的自我扩张,将“天之道”的适中守衡之均匀运用,朝向不足者更不足、有余者更有余的极端化发展。而根据张弓的“损益均匀”的中和运作原理,这种“人之道”歧出于“天之道”的极端发展,必然会让原本可以良好运作的力量机制受到破坏,而导致运作的失效与停摆。亦即从《老子》“损有余而补不足”的“天之道”来观之,“损不足以奉有余”的“人之道”,是不可能行之久远的。就像张弓道理,力量偏向一端的一味增强,反而会加速自我折断与失败。
若连结前面的“释一”,我们可以说,“天之道”实乃展现为“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的一大共生关系网,其中“吾人”和“万物”,实乃共在共生于“天地”这一既广大又绵密的共生互联网。而“一”则是描述“生物以息相吹”“通天下一气耳”的生息与共、气化交感的“生命共同体”或“一大关系网”。换言之,“人”并非只与“物”发生外部性关系,在“人”的内部性之中早已通达于“物”。道家无意将“人”从万物中全然独立突显出来,更不希望“人之道”异化而歧出了“天之道”,成为万物的公害祸源。
五、释“人之道”:自我刚强与不知足,成为共生的杀手
尽管老庄经常用“天之道”来反省“人之道”的歧出与异化,但道家的终极目标并不在于完全取消人的主体性(或人文创造性),而是在于强调人道对天道的体法参合,例如《老子》二十五章有所谓“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其中“人(王)”的大,绝不在孤立于天地之道而妄自尊大,而在于对天地之道的守护与参法。也只有“人”重新在“地大、天大、道大”之中来定位自己,“人”才能在“天人之际”的交会关系中,“知人”又“知天”地整全化自身。
问题在于,为何“人之道”歧出偏离于“天之道”?甚至极端化扭曲了天道的共生系统?这里便涉及了《老子》对于“人”的进一步诊断。直指核心而言,《老子》认为“人之道”未能体法“天之道”的关键,在于人形成了一连串以“自我”为中心的思维认知惯性和欲望推扩模式,正是这种“自见、自是、自伐、自矜”,让“人”形成人类中心主义、自我中心主义,并由此遮蔽了“天地并生,万物为一”的共生之道,甚至恶化成为他人与万物的伤害之源。对于“人之道”背后的这种“自我”状态,可以《老子》二十四章和二十二章来观察分析:
企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其在道也,曰:余食赘行。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老子》第二十四章)
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老子》第二十二章)
二十四章是从批判面来看“自见、自是、自伐、自矜”的“四自”限制,它会造成“不明、不彰、无功、不长”等弊端。而二十二章则从修养“四自”而转化为“四不自”,来谈“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的效益,其益在于开启“(互)明、(互)彰、(互)功、(互)长”的双向成全。可以说,二十二章是从积极面来谈“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的开显性,二十四章是从消极面来谈“自见、自是、自伐、自矜”的遮蔽性。总言之,二十四章是从反思的角度,批判过于自我中心的观点、评价、行动、感知,容易导向“自我观之”的单边主义之扩张与膨胀,因而无法回应关系性中的多元差异之他者存在,所以也就无法走向双向照明、双向开显、双向促成、双向滋长的共生之道。
六、释“损”:无知无我的减法修养,敞开与他者共生的余地
对于这种减损自我、承认无知、包容接纳的修养,涉及《老子》“为道日损”和“以柔化刚”的共生之道。下面先解释“为道日损”的自我转化之修养:
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老子》第四十八章)
“为学”是以“自(我)”为中心的“有为”积累,属于“日益”的增益模式。但《老子》对“为学日益”的反省,主要不是从经验知识的扩充来讲,而是从它的“自见、自是、自矜、自有功”的自我中心化的增强来反省。因为“自以为知”的争强好胜之刚强主体,最容易“自是非他”,而将立场差异导向恶性竞争,所以《老子》才会激进地反省自恃刚强、争胜扩张的危险性。《老子》并不是简单地否定知识,而要反思“为学”背后的自我“日益”状态。并从“为道”的修养角度来看,反讽过分刚强的自我中心,就像二十四章所谓“其在道也,曰余食赘行”那样,宜舍而不宜久留。而“为道”的功夫修养,主要不在于否定知识,而在于要“日损”自以为是、自以为知的自我膨胀。也就是把“余食赘行”的过剩自我,给予“损之又损”。
从“为学”转向“为道”,关键在于如何从自我加法的“益之又益”,转向自我减法的“损之又损”。如前所述,《老子》的“道”乃“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道”只是“不禁其性,不塞其源”地让开自身,给予万物自生自长的最大空间。不支配、不主宰的“无为”之道,“莫之命而常自然”地给予万物最大生机,正所谓“无为”却能成全“无不为”的妙用。所以《老子》四十八章强调“无为而无不为”,以“无为”(无事)来任让天下,而不是“有为”(有事)去宰制天下。最后需提醒的是,“取天下常以无事”的“取”,不是“藏天下于一己”的私藏私取,而是“藏天下于天下”的不藏不取。一旦违反“无为”“无事”而异化成为“有为”“有事”,那么“以无事取天下”,将堕化为有心有为的权谋之术。因此《老子》要再度强调“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
七、释“柔”:为彼此的共生,而承担柔软
《老子》的“逆向”“柔弱”“减法”“后退”等反向思维方式,不是建立在“手段-目的”的权术架构下的谋略运用,而是深刻体察到事物“相反相成”却又“一体连动”的存在道理。所以二十二章也强调“圣人抱一为天下式”,其中的“抱一”意味着:生命没有独自存活这回事,存在必然要与万事万物彼此环抱、圆环共舞,相互构成“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的命运共同体。所以《老子》的“减法”或“后退”思维,其实是建立在“抱一”“体一”的一大关系网络中,以关系联动来思考处境中的伸缩之道、进退之道、损益之道。因而这样的活动,是迂回的柔软之道,而非自我尊大的刚强之道。而“柔软”并不是软弱或脆弱,而是为共生而承担柔软的实践修养。正是这种“保留转圜”的余地哲学,让《老子》提出了“逆向思维”和“柔弱思维”。这种“逆向”能让自我中心的单向道,被转化为关系性的两行之道;这种“柔弱”能让孤立性的独我增强,被转化为包容性的共生之道。这种“夫唯不争”的柔软,不以刚性思维的增强模式去“争胜”“争霸”,却反而实现了“天下莫能与之争”的自然效益。对于《老子》来说,绝非因为我“刚强”才形成“天下莫能与之争”的局面,而是因为我“柔软”而放下“自见、自是、自伐、自矜”的相争相强,反而才留给其他事物宽阔的余地,因而能够促成共生共长的最大繁盛。
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无有入无间,吾是以知无为之有益。不言之教,无为之益,天下希及之。(《老子》第四十三章)
四十三章的“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其中的“至柔”(或柔弱),对照于“至坚”(或刚强),主要是就人的主体或自我状态而为言。而“至坚”或“刚强”的自我,总是表现出“自见、自是、自伐、自矜、自有功”的刚强意志,也就是说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意志状态,充斥着争胜、主宰、控制的强烈欲望。而“至柔”或“柔弱”的则是修养出“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不自有功”的虚心怀柔,也就是转化“相争”为“共生”,转化了“控制”为“任让”。也就是说,“柔弱(至柔)”是把主宰意志给予虚心弱志,转而因循于彼此共在的关系脉络,以寻求共生之道。
《老子》所以强调“柔弱胜刚强”或“天下至柔驰骋天下至坚”,重点并不在于权谋地使用柔性策略来战胜强者,因为这种理解仍然陷入“柔”与“强”相争的输赢逻辑。究其实,《老子》不是要刻意要使用“柔弱”去打败“刚强”,而是因为“刚强”的“至坚”主体,源自主宰性意志或强制性的欲望,因此其自身终不可能长久而导致自败自散。在《老子》看来,没有任何个人意志可以控制一切,没有任何事物状态可以维持不变,自然总是依随情境转化而不断示现“非-常道”,这将使得人们依其“自见,自是,自伐,自矜”的主宰欲所想要勉强维持的“常道”,必遭“反讽”而自我解构,并且再度敞开于四通八达的无常、无封之道。可以说,想要终极解决一切、控制一切的(自我)“刚强”,反而会放大显示自身的脆弱和漏洞。只有因循变化而向各种可能性敞开的(无我)“柔软”,才能欣纳变化、随遇而安、调适共生。
八、释“反”:向对手学习,与敌人共生
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老子》第四十章)
《老子》所谓“反者道之动”的“反”,其实同时包含“相反”与“相返”之“玄同”义。而“相反”与“相返”并非两种截然不同的运动模式,而是同一运动中“既异又同”的吊诡玄同关系。对于老庄来说,世界所以能永续地生成变化而无所终穷地成就“道之动”,乃在于“有无玄同”“阴阳冲气”的“相反又相返”之玄妙运作。亦即“反者道之动”,既表示阴阳气化之间的“相反又相成”,也暗示有无之间的微妙玄通的可转换性。如前所言,“相反又相返”的力量运作模式,不只呈现在“天之道”这种宏观宇宙(遍化在万物中)的运作中,其实也呈现在“人之道”的微观自我的运作中。而它们共通的基本原理就在于:不要让相反的力量,各自往极端化一边去自我增益,而是应将外围境遇的差异性力量(包括不同方向甚至相反方向的力量),以适宜地方式将它们“冲气为和”地调节起来,以形成一种内部差异却多元并生的吊诡状态,也就是一种“两行调中”“均匀适中”的力量运作模式。
《老子》善于体察天道/人事之“均衡”消息与机微,事物一旦向极端化的一边摆动太过,则“物极必反”(反者道动),其中必同时隐含反向动势(以求重新趋衡)之机微在其中。对于《老子》而言,这些“物极必反”的众多现象,一再反映出“反者道之动”的吊诡运动与均衡之理。因而提醒我们,宜对事物活动所体现的反势运动(道之反动),保持着精微敏锐的觉察(微明)。
“反者道之动”,并无任何神秘之处,绝非天道为了惩罚人们而刻意使强盛事物衰败,它只是天道变化(事物力量变化)自然而然之趋衡现象。因此对《老子》来说,从“反者道之动”所释放出的共生思想,就是让不同存在事物之间保有互相转化的调节空间,千万不要迷信自我力量的一味增强,而导致力量之间的极端“相反”,而是给对方留下余地,因为留给别人余地和留给自己余地,也就是把“相反”的力量冲突,转化为“相返”的力量共生。这也是《老子》第九章所再三强调的:
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棁之,不可长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
另外可补充,《老子》书中充满着“正言若反”的思维方式。例如原本属合于“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的“正言”,由于世俗之人沉溺“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深陷自我刚强而积重难返,反而对柔软共生的“天之道”,觉得刺耳而不可思议,误认为“反言”。《老子》欲使人们逆转“人之道”重返“天之道”,以便将“人之道”的颠倒给再颠倒,将“人之道”的逆向给再逆向,如此“反反”期能“返正”,此乃“正言若反”之吊诡修养义。
九、释“玄德”:知白守黑、和光同尘的共生伦理
《老子》首章:“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已经显示出“玄”能将“无与有”(或无欲与有欲)这两端,给予“玄同”化,使其“差异中能和同,和同中有差异”。而这种“玄同”化思维,《老子》五十六章又以“和光同尘”这个隐喻来表示:“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可见,能让“光”(光明,价值)和“尘”(黑暗,反价值),这最远的两极,产生和解共生的“和同”关系,才能称之为“玄同”。“玄”之为“玄”,就是让“非同一”的张力状态(如“无与有”)或张力事物(如“光与尘”),能产生彼此往来、相互过渡的交织状态,才可谓之“玄”。其深刻在于,化冲突对立为两行共生。由此而可理解,《老子》的“道”与“德”,尝试“否定”单行道的“据道”与排他性的“据德”,并透过“不道之道”与“上德不德”,来开显更为广大包容的玄同之道(如《老子》第一章)、玄同之德(如《老子》第三十八章)。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为之而有以为……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老子》第三十八章)
“上德”的提出,代表《老子》的伦理关怀是批判后的辩证肯定,而不是单纯的直接肯定。一般“下德”的直接肯定(不失德)的思维模式,行事上断然表现出“为善去恶”的积极作为(为之),内心里又带着“择善固执”的强度意向性(有以为)。然而《老子》却批判这种“为之(外)”又“有以为(内)”的“据德”状态,并不是与他人兴发原初性伦理关系的最好方式。从《老子》看来,原初性伦理关系的“上德”(上善之德)实现方式,需要对主体的道德裁判(为之)和道德意志(有以为)之“前识”,给予“无为”和“无以为”的“双无”之转化修养。
三十八章所谓“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意指“下德”乃不脱“为之”和“有以为”的“前识”做主,这是一种“以自为前、以自为识、以自为光”的自为之和自以为。而《老子》认为“前识”做主的道德优越感,凿破了原初素朴的伦理关系(道之华),反而走向了“忠信之薄而乱之首”的愚昩(愚之始)。而“前识”(即“成心”),正是凿破浑沌、裁判是非的利刃,从此让“知白守黑”的“和光同尘”,变成善恶分明、是非两端。
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是谓袭明。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师;不善人者,善人之资。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智大迷,是谓要妙。(《老子》第二十七章)
三十八章的“下德”之“善”,处于善与恶对抗的一偏之善,它只能位于跷跷板两端对立的其中一极。但二十七章的“善救人”“善救物”的“(上)善”,并非取一端、弃一端的“下德”模式,而是“无弃人”“无弃物”的广大包容之“上德”模式。这种能让两端和解、两行相化的“上德”之善,二十七章又将其称为“袭明”。何谓“袭明”?“袭”,具有含藏收敛、因循调节意味。也因为能含藏、节制自是自见的“明”,所以才能因循对方的脉络而“和光同尘”。透过“袭明”,才能“知白守黑”,才能够两行对话而调节极端,以防止掉入单边的道德裁判。简单说,“袭明”是为了转化同一视域的光之暴力,让不同视域所带出来的差异性明暗光谱,具有“黑白相守”“光尘和同”的交互对话性。
也由于具备“无弃人,无弃物”的“袭明”态度,它才可能让“善人”与“不善人”,从两极互斥的对立斗争,转化为“和光同尘”的两行对话,甚至变成“相师”“相资”的互助互化。正是这种“善/不善”的“相师相资”,才真正显现了两行共生的玄同妙义(是谓要妙)。
十、释“下”:以柔软谦下作为国际政治的共生原则
大邦国最容易自恃力量的刚强,然而当它能做到虽强却不恃其强时,才能够收回强权给人的威胁压迫感,转而敞开春风化雨般的柔性力量,不使人因畏惧而远离,甚至自然而然让人自愿亲近。《老子》期许邦国之“大”,不在以“强”权来迫人屈服,而在于让出共生余地,如海纳百川般居下广纳,如磁铁效应般自然吸引,让小邦国人可亲而愿依。只有大邦国能将“争雄”的杀伐之气,转为“怀柔”的和平之气,才更能发挥“柔胜强”的吸纳效果。因此《老子》强调,这都是因为大邦国能效法雌性“处柔”(不恃强)“处静”(不妄作)“处下”(不争胜)的原故。一言以蔽之,大邦国的自居“下流”“以静为下”,而能体现“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的“处下”“不争”“不宰”等德性,小邦国才自然而然地愿亲近依偎。
对于《老子》,“下”其实是大邦、小邦和平共生的共通原理。如张默生言:“或谦下以取得小国的信仰,或谦下而取得大国的信任。”换言之,大邦国与小邦国的互信互存与长治久安,绝对不单靠势力大小来进行强弱的力量主宰与单边支配,而是大邦国谦让怀柔(大国以下),而取得小邦国的敬重与信任(则取小国)。小邦国谦卑处柔(小国以下),而取得大邦国的尊重与见容(则取大国)。由此可见,双方的“以下”,才能获得双边的相互取信,以共创双赢的共生之道。
一般而言,大邦国的愿望在于兼容并畜(欲兼畜人),小邦国的愿望在于相亲无事(欲入事人)。换言之,虽然“以下”是大邦国和小邦国共生互信的共通原理,但在实践的过程中,大邦国还是应该领头做出“大者宜为下”的表率风范,毕竟军事与权力的强大,容易带来威胁的距离感与不信任感,因此大邦国宜先松解这种杀伐之气,以打开共生互信的第一步。可以说,《老子》强调大邦国最能够作为领头羊,最应率先“以下”“处柔”地引领大家,一起营造兼容并蓄、共生共荣的好气氛。
十一、释“兵”:战争是对共生之道最极端的伤害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善有果而已,不敢以取强。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强。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老子》第三十章)
无奈的是,当国与国已身陷“其事好还”的战乱时局,为保卫家园的生活方式与文化传统,有时也不免被迫用“兵”来抵御入侵或守护家园,对此《老子》三十章也慎重警惕人们,要戒慎恐惧地坚守“善有果而已”“果而不得已”的用兵态度。“果而已”,表示绝不主动兴兵去争强争胜,而是在“济难”情况下,才“不得已”而用兵,一旦有了渡过难关的军事效果就应当适可而止,不可掉入穷兵黩武的“取天下”诱惑中。亦即,《老子》一者主张“用兵”在于“济难”而非“征服”,这是最小化的用兵原则。二者主张对于“用兵”之“果”,要适可而止地止于当止,不可被战“果”诱惑而掉入“其事好还”的仇恨逻辑。
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得志于天下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杀人之众,以悲哀泣之,战胜以丧礼处之。(《老子》第三十一章)
《老子》利用空间在左位的“主阳、主吉、主生”之象征,和右位的“主阴、主凶、主杀”之象征,来对比性地比拟,君子应该尽最大可能使用“以道佐人主”的“贵左”方式,来让生机之道广布流行,而只有在遭逢济难的少数特殊情况下,才“不得已”权用武力来以战止战的“贵右”方式,以求早日恢复“贵左”的生活之道。
三十一章进而强调,在莫可奈何而“不得已”用兵的情况下,也要戒慎恐惧地保持“恬淡为上”。何谓以“恬淡”态度来“用兵”?吴澄指出:“恬者不欢愉,淡者不浓厚。谓非其心之所喜好也。”据此,“恬”是指心性上的绝不嗜杀,“淡”是指行事上的绝不黩武。“恬淡用兵”的肃穆与节制,对照的是“穷兵黩武”的好战与嗜杀。不仅如此,三十一章还提醒我们,绝不礼赞战事、绝不美化胜利(胜而不美)。
六十九章的“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其中的“为主”“进寸”,意指主动兴兵、积极行动的军事扩张之侵略逻辑,然而《老子》的“不得已”的用兵,几乎“反其道而行”:在于被动(为客)、防卫(退尺)的情况下,“迫而后动”的不得不然之回应而已。“不敢为主”“不敢进寸”的“不敢”,而是对生命可贵的最大敬重,也是对暴力杀伐的最大戒慎。而“为客”“退尺”,是想要尽最大可能保留“不战”的转圜余地,希望尽量降低伤害程度而留下最少后遗症。而且就算在“不得已”用兵的情况下,《老子》仍然大不同于好战者的强势态度,而是要出之以“行无行,攘无臂,扔无敌,执无兵”的“战而无战”之吊诡态度。
十二、结论:无知与幽默,提供了平坦厚实的共生平台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这个成语,来自《淮南子·人间训》的一则故事。这则故事的核心哲理在于“祸福之转而相生,其变难见也……故福之为祸,祸之为福,化不可极,深不可测也”。显然故事背后的哲理,完全相映并改写自《老子》五十八章:“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孰知其极?其无正!正复为奇,善复为妖。人之迷,其日固久。”
故事主角塞翁,面对眼前“一时失马”或“一时得马”,他的认知与情绪和一般人显然大异其趣。对一般人,眼前的“失马”是明显不过的“祸”,眼前的“得马”是明显不过的“福”。而且在一般的认知里,一件事的“福”与“祸”,既能够明确区分,也可以明确认定。然而从老庄的哲理看来,“福”与“祸”的明确二分与绝对定性,反映出人们沉迷已久的偏见,所谓“人之迷,其日固久”,正是对这种认定祸福之间有明确界线、有明确定性的“绝对标准”(所谓“正”),所给予的反讽。这种“反讽”表现在塞翁失马故事叙述里的有趣发展:一事件连结延伸到其他另一事件,甚至我们可由此推演,事件与事件之间具有辗转相因又连环相扣的暧昧关系。可以这么说,任何“事件”的内部都必然有待于外在的敞开与连结,或者说,任何的内在性都必然依待于外在他者性深藏其中。因此,当事件被放在时间历程和空间绵延的“化(事物不停转化)”的角度来观察时,身为极其有限的观测者“人”,对事件是祸、是福、是善、是夭的任何判断,都未免“太早计”“太武断”,太过认真地想要“统一”事件的“不一致性”,太过严肃地想要“终结”事件的“未完成性”。
正是这种如实面对事件“正复为奇,善复为妖”的“转而相生,其变难见”的实情,使得《老子》(故事中的塞翁)勇于承认自己的“无知”,并且不敢于遽下定论,更不敢于提出终极解决问题的绝对常道。《老子》这种“孰知其极”的承认“无-知”,与其说是一种“消极”立场,不如说是一种“幽默”态度。对每一件表面看似清晰、简单的事件或立场,都能够保持“化不可极,深不可测”的开放性,因此产生一种“永不遽下定论”的放松感与幽默感。因为每当遽下定论,没多久就会观察到“正复为奇,善复为妖”“福之为祸,祸之为福”的自我矛盾与反讽。
《老子》所说的“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福与祸都不是一定永定的事件本质,两者都因循故事脉络而“滑疑”未定。祸福相依,彼是不定,这个时候的“无-知”,转化了自以为“知”的固定之福之祸之是之非的“定见”与“偏执”。这种“无-知”的领悟,会对人们所笃定的严肃之道,偏执的终极解决,给予极大的能量释放,提供宽广的共生平台。然而“幽默”虽然看似带有“宽容”味道,但宽容还是过于严肃,而且可能还以“我”作为能给予宽容的主体。而幽默则是先领悟自身的彻底“无-知”,先看到自己同样不能免于“朝四暮三,朝三暮四”的可笑与好笑,因此先释放了自我对事件的绝对裁判与严厉谴责,转而对自己和他人同样“无知却又自以为知”,保持着幽默以对的兴味与宽松。正是这种对自我与他人都平等地宽和以对、从容以待,能为人类搭起了一座最平坦、最厚实的共生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