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里要讨论的不是“审美意识”(appreciative consciousness),而是“美学意识”(aesthetical consciousness)。美学并不是审美本身,而是对审美的反思。审美与美学的关系是:“前者乃是一种意向性(情感性、意志性)的东西,如文学、艺术、宗教、道德、法律等;而后者则是对前者进行认识的一种认知性(知识性、科学性)的东西,如文学理论、美学、宗教学、伦理学、法学等”;“艺术作为一种意向性的意识形式,本身不是科学;但美学作为一种认知性的意识形式,那就是或应该是科学”;总之,“认知形式可以对意向形式加以把握。例如,可以对伦理道德、法律、政治、文学艺术进行科学的研究,结果就是伦理学、法学、政治学、美学、文艺学等等”。[1] 举例来说,当原始人将一串漂亮的贝壳戴在脖子上的时候,他们就有了审美意识——美感(a sense of beauty);而唯有当他们明确地用“美”这个词语来判断这串贝壳的时候,他们才有了美学意识。这种原初的“美学意识”进而发展为一些较丰富而稳定的“美学观念”,再发展为具有一定系统性的“美学思想”,最终发展为体系化的“美学理论”。所以,美学意识的诞生的标志是“美”这个词语的出现。因此,要探寻中国美学意识的萌芽,必须追溯到表现为汉字的“美”这个词语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