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喻的变迁 ——“金声玉振”说的诠释与比较
发表时间:2022-02-28 23:45:13 作者:王硕 来源:《中国哲学史》2022年第1期
乐喻的变迁*
——“金声玉振”说的诠释与比较
王硕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摘要 在中国古代文化对抽象思想的建构与呈现中,音乐譬喻占有重要地位,其中最知名者即“金声玉振”。孟子用该乐喻表彰孔子的圣德,朱熹则以之阐发“致知在力行之先”的观点。俞樾重新掘发赵岐疏解,对朱注提出挑战,其说表明“金声而玉振之”是一句完整的引文,且具有另一种诠释的可能。先后出土的竹帛本《五行》为俞说提供了支持,并从德性与德行、心灵与身体、工夫与境界、礼乐与社群等层面丰富了乐喻的思想意蕴。对“金声玉振”的诠释史进行考察,为管窥思孟学派的发展提供了独特视角,同时也有助于重审出土文献的学术意义。
关键词 音乐 譬喻 思孟学派 出土文献
乔治·莱考夫和马克·约翰逊在《我们赖以生存的隐喻》一书中指出,譬喻不只是语言问题,它决定了人类的思维方式,是我们理解抽象概念、表现抽象理由的主要机制。[1]在中国传统的礼乐文化中,以音乐作譬是一种极其流行的思考与言说“程式”。大体而言,音乐隐喻的核心在于“和”,即以不同声音间的协调比喻多样性事物间的和谐,此外还与“乐(le)”、“听”等概念相勾连,展现出丰富的思想意义。[2]而乐喻中最知名的,即“金声玉振”。此喻原最先见于《孟子》,先秦其他传世文献均无类似讲法,后广为流传,甚至作为赞圣的妙语题写在孔庙的牌坊上。但深入历代注疏可知,其意义实际并不显明,以致各家解说多有分歧。上世纪末,佚失约两千年的《五行》篇马王堆帛书本与郭店竹简本相继出土。金玉之喻数现其中,遂成为《五行》与《孟子》彼此关联的有力证据,更被视为子思、孟子传承有序、有别他家的一项标志。然而,纸上、地下两种材料对该喻的论说存在差异,这也引发了研究者的争论。本文将从本义、喻义两个方面,梳理、分析“金声玉振”的多重意蕴,辨明诸种诠释的高下得失,并以此为切入点,对竹简《五行》、帛书《五行》说部与《孟子》进行比较,从而管窥思孟学派的发展历程。
一、从《孟子》到历代注疏:尚智抑或尚圣?
孟子的金声玉振说流传甚广,其直接影响了今人对竹帛《五行》相关段落的理解,故先从这里论起。《孟子·万章下》首章(下称“四圣章”)依次记述了伯夷、伊尹、柳下惠、孔子的出处事迹,然后评断道:
伯夷,圣之清者也;伊尹,圣之任者也;柳下惠,圣之和者也;孔子,圣之时者也。孔子之谓集大成。(a)集大成也者,金声而玉振之也。金声也者,始条理也;玉振之也者,终条理也。始条理者,智之事也;终条理者,圣之事也。(b)智,譬则巧也;圣,譬则力也。由射于百步之外也,其至,尔力也;其中,非尔力也。
在孟子之先,罕有人将四子冠以圣名,可见其圣人标准不同于前人。不过,他虽肯认四子皆圣,重点则在于表彰孔子,将其树为圣人的最高典范——集大成,并以“金声而玉振之”释之。举此乐喻犹嫌不足,又以射作譬,探讨圣、智关系。不过,在乐喻(a)与射喻(b)之间,似有一种张力。吕祖谦曾精练地总结道:“譬之金玉,则智始而圣终;譬之巧力,则圣至而智中。以智为尚,则害前说;以圣为尚,则害后说。”[3]很多儒者也注意到了这一问题,甚至因此提议改经。[4]这表明,四圣章在论孔子相较伯夷、伊尹、柳下惠三子的殊胜处存在歧义。相应地,历代注者的立场也分成了“尚智”与“尚圣”两系,以下将分别论述两系代表朱熹、俞樾的观点。
朱子从射喻中获得提示,认为四圣皆能至(远射百米),唯孔子至且能中(射中靶心),故孟子所谓的“圣”只是“至极”义,而不包含“中”。中,意味着达到了不偏不倚、无过不及的中道。符合中道依凭的是“智”,就好比中的依凭的是“巧”。孔子之智使其在各种境遇中都能做出最恰当的抉择,“可以速而速,可以久而久,可以处而处,可以仕而仕”(公孙丑上),为“时中之圣”。三子之智不能因时制宜,只于单一德行上做到了极致,或无比清高、或无比宽和、或责任心最重,为“偏至之圣”。因此,孔子与三子的区别,不在圣,而在智。
然朱子所谓的“圣”、“智”是何涵义呢?让我们把目光转向乐喻。就本义而言,朱子认为“集大成”和“金声而玉振之”都与大成乐有关。乐有八音:金、石、丝、竹、匏、土、革、木。一段乐曲演奏完毕,为一成。若是乐器独奏,则从开始到结束,都是同一种乐音,称“小成”。汇集八音,进行合奏,便为“大成”。金、玉代指镈钟、特磬。声、振均用作动词,意思分别是宣发、收束。条理,义同脉络,在此指众音。“金声”以“始条理”,即先击打镈钟,宣发其声,以开启大成乐章;“玉振”以“终条理”,最后击打特磬,终止音韵,以结束乐曲。就喻义而言,朱子认为孟子将智、圣喻为乐章的首、尾,所表达的正是一种“致知在力行之先”的观点,即唯有先掌握道德知识,才能做出道德行为;前者是否全面、充分,直接决定了后者能否时时符合中道。他把“智”释为“知之所及”,表示对理的认识程度;“圣”释为“德之所就”,表示践行既明之理所实现的道德成就。三子对理的认识有欠缺和偏颇,故德行上也趋于单一和极端,“都如乐器有一件相似。是金声底,从头到尾只是金声;是玉声底,从头到尾只是玉声;是丝竹声底,从头到尾只是丝竹之声”[5]。孔子则穷尽众理,达到了“知至”的程度,故能涵括、表现清、任、和等各种德行,并因时制宜,正似金声、玉振之间,“脉络贯通,无所不备,合众小成而为一大成” [6],遂称“集大成者”。
通过上述诠释,朱子不仅使《孟子》与《大学》、《中庸》关联起来,更使孟子思想与自己的学说相贯通。不过,无论是对“金声玉振”本义的说明,还是以知行解圣智,凸显致知的优先性与重要性,都不是朱子的原创,而主要是受到了程颐的影响:“乐之作,始以金奏,而以玉声终之,《诗》曰‘依我磬声’是也。始于致知,智之事也。行所知而至其极,圣之事也。”[7]程朱之说得到了很多后儒的认可,他们中的一些即便不持知先行后的立场,也会以大成乐之始终理解金、玉关系。但也有部分儒者提出了质疑,其中最值得注意的,便是俞樾的主张:
《集注》曰:“先击镈钟以宣其声,后击特磬以收其韵。”若然,则当云“金声之而玉振之也”,于文方足。如谓下有“之”字,则上可省,然下文又曰“‘金声’也者,始条理也;‘玉振之’也者,终条理也”,是可知“玉振”下必当有“之”字,“金声”下必不当有“之”字矣。盖此句之义,赵注得之。所谓“金声而玉振之”者,以金声始洪而终杀,必以玉声振扬之,此“之”字即指金声而言。[8]
借助细致的文本分析,俞樾发现,“金声而玉振之”的“之”字不是可有可无的助词,而是有实指的代词;其所指不是整个乐曲,而是“金声”。他赞同赵岐的疏解,将“声”理解为名词,指声音,“振”为动词,意思是振动、扬高。金类乐器起音洪亮,随后减弱,声音前后有变化。玉类乐器“终其声而不细”,声音前后无变化。因此,制造玉声的目的,在于振扬起消逝中的金声,使乐音始终保持如一。[9]依此说,“金声而玉振之”不应简称为“金声玉振”,更恰当的表达应是“玉振金声”。金、玉不再代表大成乐的开端与结尾,而是相互配合的两种乐器。然具体的器型及演奏方式,赵、俞均未言明。俞樾认为,三子智高,但圣德有欠,如同金声,善始而不能善终;孔子圣智具足,以玉振金,故始终如一,为圆满大成者;孔子远超三子处,在“圣”,而不在“智”。为使射喻意涵与乐喻保持一致,他指出,两处“尔力”均就伯夷、伊尹、柳下惠说,三子虽不失为圣(力能至),却无法仅依自身圣德实现中道(力不能中);孔子则无须用智,便可时时中节。至于圣、智的具体含义,则未有详细的训解。
回到《孟子》文本内部,明确称四子为圣的段落不只四圣章一处,如“伯夷……伊尹……孔子,皆古圣人也”(公孙丑上),“圣人,百世之师也,伯夷、柳下惠是也”(尽心下)。孟子还常常在将圣确立为共同点的前提下,指出四子“不同道”(公孙丑上、告子下)。所谓“道”,即出处之道,四圣章也是在此意义上展开叙事与评断的。面对战国复杂多变的政治局势,仕隐进退成为了儒、墨、道等各家思考的主题。孟子对该问题颇为关注。在他看来,四子的相同之处在于“得百里之地而君之,皆能以朝诸侯有天下;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为也”(公孙丑上),出处抉择上的差异不影响他们并称为圣,正所谓“君子亦仁而已矣,何必同?”(告子下)这种“圣人同异观”表明,孔子的殊胜处并不是“圣”,而是在进退之际能够做到因时而动、持经达权。由此而论,俞樾虽同朱子一样,以“始终”关系理解乐喻,其所提出的“之为代词”说也颇具说服力和启发性,但就四圣章而论,突显“圣”的重要性并不切合孟子本义。相较而言,朱子将随时而中的关键归于“智”,则更加融贯。不过,具体到智、圣的含义,则不必如朱子一般,将之限定在知、行范畴上。从四子同处看,圣意味着对道义的坚守、出色的执政能力及广远的声闻影响,用孟子的话表述,即“大而化之”(尽心下)。智,代表实践智慧,孔子之智使其可以因时变易、中道而行,达到了“不可知之之谓神” (尽心下)的最高境界。据此可谓,三子为大而化之之圣,孔子乃神妙莫测之圣。
二、从竹简到帛书:始终抑或内外?
竹简《五行》1993年出土于湖北荆门郭店一号楚墓,其入葬时间约为公元前300年,成书年代更在此之前,是目前所见“金声而玉振之”的最早出处。帛书《五行》1973年出土于湖南马王堆三号汉墓,全篇呈现出明显的“经—说”结构,经部内容与竹简本大体相似,说部对经部大部分章节做出了解释,为竹简本所无。以下将围绕竹简《五行》与帛书《五行》说部对于乐喻的诠释展开论述。
1.竹简《五行》中的乐喻
君子之为善也,有与始,有与终也。君子之为德也,有与始,无与终也。金声而玉振之,有德者也。(第十章)
金声,善也;玉音,圣也。善,人道也;德,天道也。唯有德者,然后能金声而玉振之。(第十一章)
君子集大成。能进之,为君子。弗能进也,各止于其里。(第二十四章)[10]
目前学界普遍认为,竹简《五行》的作者极有可能是子思。与《孟子》相较,竹简本论“金声玉振”有以下几点不同:第一,该喻不专形容孔子,而是归于“有德者”;第二,“金声”所喻为“善”,而非“智”;第三,与“金声”相对不是“玉振之”,而是“玉音”,这印合于赵岐、俞樾以“声”、“音”为名词的观点;第四,虽谈及“始”、“终”,但未出现“条理”一词,“始终”与“金玉”之间的关系比较模糊;第五,“集大成”在后文单独出现,无明确线索证明它与“金声而玉振之”可以相互定义。这些文本上的差异显然对朱注形成了挑战,使其很难完全适用于竹简本。因此,我们必须探入《五行》篇内部,通过分析善、圣、德的含义与关系,才能了解乐喻的意涵。
仁形于内谓之德之行,不形于内谓之行。义形于内谓之德之行,不形于内谓之行。礼形于内谓之德之行,不形于内谓之行。智形于内谓之德之行,不形于内谓之行。圣形于内谓之德之行,不形于内谓之德之行。(第一章)
德之行五和谓之德,四行和谓之善。善,人道也;德,天道也。(第二章)
仁、义、礼、智“不形于内”,称为“行”。 仁、义、礼、智、圣“形于内”,称为“德之行”。四种行达到和谐,为“善”;五种德之行达到和谐,为“德”。纵观竹简《五行》,他处多是善、德对举,或是智、圣合说,乐喻则将善、圣关联起来描述“有德者”。其中,圣又与仁义礼智迥别,它无论形于内还是不形于内,均属“德之行”,故常被视为德区别于善的关键。而对于善、德的含义与关系,学者间也存在诸多分歧。大体而言,主流观点可分为“始善终德”与“德内善外”两系。
“始善终德”说主张,善、德代表两类不同性质的行为所达到的境界。如魏启鹏提出,“形”意为形成,“内”指内心,“德之行”指将形成于内心的品德向外施行而成的行为。德不内形之人的所作所为只是在遵奉、执行外在的道德要求,谓之“行”。[11]王中江也认为,不形于内意味着道德动机的缺失,故“行”只是“善行”,“德之行”才是“道德行为”,对二者进行区分,目的在于说明真正的道德行为是内在动机与外在行动的统一。他还特别指出,相较于外在性,《五行》篇更注重德的内在性,强调仁义礼智圣虽是天赋的,但只是潜在的可能性,必须通过自觉修炼才能成为心灵的常态。为揭示这一内涵,他提出可以将“形于内”的“形”进一步解释为“养成”、“习得”或“练就”。[12]令四种善行不相冲突,为道德修养的初级成就——“善”,是较低的、需要被超越的修养阶段。令五种道德行为彼此协调,则达到了最高的修养境界——“德”。持此说者多沿用朱子的“金始玉终”论,将圣视为成德的标志,从而把“金声而玉振之”解释为始于善,终于德,即通过持续工夫提升道德修养的动态过程。这种讲法类似孟子所谓的从“行仁义”到“由仁义行”(《孟子·离娄下》),但放在竹简《五行》背景下,却面临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有德君子本不应做出缺乏内在动机的善行,可第十章等处却明确说君子“为善”。第二,圣虽独属于德,却也有“不形于内”的情况;凡不形于内者都属于“行”,圣不形于内却被称为“德之行”。这一矛盾很难在“始善终德”说中得到圆满的解决。
“德内善外”说有别于上述主张,提出“形于内”即形于心,“不形于内”即形于外,二者之间不是有与无的差别(行为有无内在道德动机),而是内与外的关系(心灵与身体、内在德性与发用表征)。如郭齐勇主张,“德之行”近似《性自命出》所讲的“心术”、“心之行”,指心灵流行的路径、现象和方法。仁、义、礼、智、圣五种德性内化于人心,称为“德之行”。将德性落实为外在的道德实践,称为“行”。德既形于内又达之于外,代表着身心彼此依凭、不断整合的过程。[13]黄俊杰提出,形于内的“形”字应作内省的“呈现”解,“内”指“中心”,《五行》篇要求人们借助“思”的工夫,将道德加以意识化,从而不再受到有形身体的束缚[14],如第六章曰:“智之思也长,长则得,得则不忘。”他非常赞同杨儒宾的观点,后者也认为“德之行”是内在的德性,其中的“行”,不再指一般意义上的行为,而近似《庄子·天下》中的“心之行”或“心之容”,代表美德体现于心灵时的模态。[15]持此说者强调,竹简《五行》的乐喻有别于《孟子》,后者围绕始终问题展开,前者却是就内外问题而发。[16]《尚书大传》与《韩诗外传》均有言曰:“入则撞蕤宾,以治容貌,容貌得则颜色齐,颜色齐则肌肤安,蕤宾有声,鹄震马鸣,及倮介之虫,无不延颈以听,在内者皆玉色,在外者皆金声,然后少师奏升堂之乐,即席告入也。”[17]他们根据这些材料指出,“玉内金外”是古代通行的一种观念,因此同样适用于《五行》乐喻的疏解。“玉音”代指圣,其是对天道的把握,也是五行和谐的关键:“闻而知之,圣也,圣人知天道也……圣知,礼乐之所由生也,五行之所和也”(第十七章)。“金声”所喻为善,指在不同境遇下能够做出最合宜的道德行动,如第二十二章谓“有大罪而大诛之,简也;有小罪而赦之,匿也”,简是义的体现,匿是仁的体现,两种原则不得混漫、冲突。“金声而玉振之”,意味着圣人以超绝的听力闻知终极真理,使五种德性在其内心完全呈现、彼此协调,并能令内在的道德意识外化为身体表征,做出恰如其分的行为。这表明,竹简《五行》中包含有内收、外扩两种工夫路径,这些工夫与礼乐紧密相关,而工夫修炼的目标在于实现以心统身、内外贯通、天人合一。这种据德(玉)行善(金)的观点能够较好地诠释为善、为德诸说,也为赵岐、俞樾“以玉振金”的讲法提供了一定的支持。至于圣不形于内何以谓“德之行”的问题,持此论者没有特别论及,我们或可沿着他们的思路给出一种可能的解释:“不形于内”表示主体在与外在世界接触后,内在德性开始发用。仁义礼智四德均落实在与他人的关系中,外化为具体的身体形态、行为动作;而圣所把握的是“天道”,其发用是心对道的体验、感应,仍属内在的精神活动,故称“德之行”。
由上可知,相较“始善终德”说,“德内善外”说与竹简《五行》的文本、思想弥合度更高,解释力更强。竹简本关注道德的内在性与形上根源,故乐喻特别突显“圣”的地位,其意义不是 “大而化之”,而是“闻而知道”。而《孟子》虽然沿用了乐喻的表述,却赋予其以新的意义,诠释焦点也发生了转移,这无怪乎后儒会感到乐喻与射喻间的张力。
2.帛书《五行》说部中的乐喻
帛书《五行》说部之于经部,相当于朱注之于《孟子》。就“金声玉振”而言,说部的疏解如下:
“金声□□□□”,□□□由德重善。善也者,有事焉者,可以刚柔多铪为。故欲善如□□□□□□。□也者,己有弗为而美者也。“唯有德者,然后能金声而玉振之”,金声而玉振之者,动□□□□形善于外,有德者之□。(说部第九章)[18]
这里的讨论聚焦在“金声玉振”的喻义上。其中,金声所喻之“善”的特点被界定为“有事焉者,可以刚柔多铪为”。“有事焉”一语,亦见于《孟子·公孙丑上》有关“浩然之气”的讨论中,“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也”,意指开展持续的工夫实践。“铪”,义为和谐。“为”,经部第四章曰“善,弗为无近”。刚、柔,分别对应义、仁,经部第二十章曰:“刚,义之方也;柔,仁之方也。‘不强不絿,不刚不柔’,此之谓也。” 此中引文出自《诗经·长发》。宽恕小罪的柔爱温良为仁,断制大罪的刚直严正为义。在修身实践中,根据具体情境,恰当、灵活地运用不同的伦理规范,使其协调、配合,便是“善”。这与经部以“和”言“善”,如“四行和谓之善”是一致的。耐人寻味的是,《韩诗外传》也引用了同一句《诗经》,并直接将之与《孟子》四圣章纽合在一起:“伯夷,圣人之清者也。柳下惠,圣人之和者也。孔子,圣人之中者也。《诗》曰:‘不竞不絿,不刚不柔。’中庸和通之谓也。”这则文字的作者应当既读过《孟子》,也了解《五行》,或至少亲近思孟学派。而所谓“中庸和通”,与“圣之时者”一样,都意味着道德实践的合宜性。《中庸》说道:“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经部也有两处文字提到了 “时”:“五行皆行于内而时行之,谓之君子” (第三章),“行之而时,德也”(第十八章)。而说部作者显然更偏爱以“铪”或“和”的概念,表达“合宜”之意,故释曰:“时者,和也”(十八章)。
对应于“善”,后文的“己有弗为而美者”指玉音所喻之“圣”。说部第六章在解释“闻君子道则玉音,玉音则形,形则圣”时,也提到“□□□□□□而美者也”。据上文,我们不但可以补出缺字,还能够确定以“己有弗为而美者”言“圣”,是说部的一种固定讲法。“己有弗为”与“有事”、“铪为”形成对比,显示出圣的内在性与先验性,其存在及意义不依赖于后天的工夫实践,这一点有别于竹简本的为德说。
除了善与圣的差异,上述引文还谈到了二者的关联,可惜帛书残损严重,文句模糊断裂,对辨识与理解造成了极大困难。唯“金声而玉振之者,动□□□□形善于外”一句透露出些许信息,学者猜测阙文的大意是“动圣于内”。这呼应于说部二十一章的“由中心行之□”,并与“形善于外”构成了内与外、心与行的关系,从而呈现出德内善外的结构。
在“金声而玉振之”与“集大成”之间,经部与竹简本一样,都未给出明确的关联。说部则与《孟子》相似,以“金声而玉振之”解“集大成”,并做了个性化的解读:
“君子集大成。”成也者,犹造之也,犹具之也。大成也者,金声玉振之也。唯金声而玉振之者,然后己仁而以人仁,己义而以人义。大成至矣,神耳矣!人以为弗可为□,靡由至焉耳,而不然。(说部第二十一章)
朱子将“成”训为音乐术语,意为“乐之一终”[19]。说部则以“造之”、“具之”解“成”,有达致、具备之义。“大成”,代表修养的最高成就,故赞曰 “至矣”、“神耳矣”。前文提出,可以用“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阐释孔子的境界。程子曾说:“圣不可知,谓圣之至妙,人所不能测。非圣人之上,又有一等神人也。”[20]孔子与三子同为圣人,只是他更备变化,所以神妙莫测。上述引文表达了同样的意思,强调“大成”虽“神”,却不是人们所以为的遥不可及,而是可以通过一定的方法实现的理想目标。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引文中,“玉振”后面的“之”字也未被省去,这再一次为俞樾的“之代金声”说提供了佐证。因说部该章特别突出仁、义,着重探讨仁义的推广、落实问题,所以没有采用经部的善、圣、德等概念,而是以“己仁而以人仁,己义而以人义”论“金声而玉振之”的效验。也就是说,唯有个人修养达到“仁义善行发动自中心的仁义之德”的层次,才能够进一步推己及人,在社群中行仁行义。不过,说部虽倾向于以“内外”解乐喻。但对“始终”问题,它也有一套自己的看法:
“君子之为善也,有与始,有与终”,言与体始,与体终也。“君子之为德也,有与始,无与终”,有与始者,言与其体始;无与终者,言舍其体而独其心也。(说部第八章)
说部所谓“始终”,既不是孟子的“智始圣终”,也不是现代学者提出的“善始德终”,而是“为善”与“为德”的始终。“为”,带有功夫实践的意味。“始”指入手功夫,“终”代表功夫的目的与效验。说部还引入了心、体两个概念。善从开始到完成,都依赖于、落实于身体;德的达成,则从身体修炼起步,最终专注于内,使心的功能不受身体影响,从而完全实现其主宰作用。
上述论说显示出帛书《五行》说部与竹简本、《孟子》间的异同。陈来指出,说部或为中年孟子所作,或是孟子后学的增饰。[21]无论哪种情况,说部作者确然已有一套自己的学问思考,故在注解时常常发挥己见;同时又受到经部文本的限制,从而使得帛书经部与说部之间呈现出一种解释的张力。
三、余论
朱子以金始玉终、知先行后疏解《孟子》四圣章的乐喻,强调致知的重要性。俞樾则认为,乐喻的主旨是尚圣,而非崇智。这一立场与《孟子》原意不契,但他在赵岐启发下提出的“之代金声”说却颇具说服力。该说使得金、玉之间的关联具有了另一种可能,更使“金声而玉振之”呈现为一句完整的引文。其实,朱子也曾揣测,“金声玉振”、“始终条理”的讲法很可能出自《乐经》,但未提供相关证据。[22]直到竹帛《五行》重现于世,才终于证实了该乐喻确非孟子原创,也非一时所成,而是早有所本,经历了一个长期的演变过程。与历代《孟子》注疏不同,这些地下材料以“内外”视角诠释乐喻,关涉德性与德行、心灵与身体、工夫与境界、礼乐与社群等多重问题。由此可见,乐喻的内涵与焦点在不断发生变化,诠释者将与金玉相关的音乐细节,映射在道德与政治范畴上,从而使“金声玉振”呈现出丰富的思想意蕴。当然,诸种诠释仍存在阙疑、矛盾,这部分与思孟差异有关,部分与 “金声玉振”本义不明有关。原本,不论说理焦点、概念内涵如何变换,乐喻所基于的现实经验应当是具体的、稳定的。但金、玉的乐器形制、音色特征[23]或交感方式为何,目前尚存在争议。我们或可大胆推说,竹简《五行》仍不是乐喻的最早出处,其可能滥觞于《乐经》或其他古佚书。但无论是文字释读,还是古乐复原,都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考古的新发现。希望在不久的将来,“乐喻之谜”能够得到彻底解决,进而从细部加深我们对思孟学派的认识。
注释:
* 本文为河北省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三教融合视域下的明代圣人观研究”(HB17ZX005)阶段性成果。
[1] 莱考夫、约翰逊著,何文忠译:《我们赖以生存的隐喻》,浙江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3页。
[2] 参黄冠闵《儒家音乐精神中的伦理想象》,见《理解、诠释与儒家传统:展望篇》,“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所,2009年,第175-205页。
[3] 吕祖谦:《吕祖谦全集》第一册,浙江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620页。
[4] 如王若虚就判定四圣章存在传写错误,正确应为“智,譬则力也;圣,譬则巧也”,见《王若虚集》,中华书局,2017年,第93页。
[5] 黎靖德编:《朱子语类》,中华书局,1986年,第1369页。
[6]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第314-316页。
[7] 程颢、程颐:<伊川先生语四>,《二程集》,中华书局,1981年,第211页。
[8] 俞樾:《群经平议》卷三十三,见《春在堂全书》,凤凰出版社,2010年,第543页。
[9] 赵岐注见《十三经注疏·孟子注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269-270页。
[10] 竹简本的引文与分章依据李零《郭店楚简校读记(增订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78-84页。
[11] 魏启鹏:《简帛文献<五行>笺证》,中华书局,2005年,第4-5页。
[12] 王中江:《简帛文明与古代思想世界》,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265-273页。
[13] 郭齐勇:《郭店楚简身心观发微》,见《郭店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98-209页。
[14] 黄俊杰:《孟学思想史论》,东大图书股份有限公司,1991年,第503页。
[15] 杨儒宾:《德之行与德之气》,见《中央文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论文集》,1992年,第426-431页。
[16] 郭沂:《郭店竹简与先秦学术思想》,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169页。
[17]《韩诗外传》指出,这段文字的主旨是感应,即“音乐有和,物类相感,同声相应之义”。
[18] 帛书分章依据庞朴《竹帛<五行>篇校注及研究》,万卷楼图书有限公司,2000年,第29-87页;文字依据裘锡圭主编《长沙马王堆汉墓简帛集成》第四册,中华书局,2014年,第57-95页。
[20] 转引自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370页。
[21] 陈来:《竹帛<五行>与简帛研究》,三联书店,2009年,第96-109页。
[23] 张立东:《“金声玉振”之考古学探索》,《大众考古》2017年第12期,第29-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