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明代“气学”心性论建构存在两种不同的路径,分别以王廷相的“性由心主之”与吴廷翰的“心由性主之”为代表。王廷相建构了现实、动态的人性论,其“性由心主之”理论将人心设定为人性养成过程中的关键一环,这种致思方向符合“气学思维”逻辑推演。而吴廷翰的“心由性主之”则依然没有摆脱理学“复性”模式,人心在人性养成过程中作用较低,因此偏离了“气学思维”致思方向。在宋明儒学视域下,王廷相“性由心主之”理论开辟出了一条既不同于理学也不同于心学的新道路,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
关键词:气学;心性论;工夫论;王廷相;吴廷翰
对心性论的重视是宋明儒学重要的理论特征之一。在儒学发展史上,理、气、心、性诸概念的提出并非肇始于宋明时期,却经由宋明儒者对这些概念的诠释、辨析,将所谓“性与天道”的学说推向了高峰。在宋明儒学内部,明代儒学对儒学的推进体现在多个方面。黄宗羲(1610—1695)在《明儒学案·发凡》中“牛毛茧丝,无不辨晰”[①]的评语,折射出明代儒学注重深化概念辨析的特质。而余英时所勾勒的从“得君行道”到“觉民行道”的变化线索,则揭示了具有普遍意义的个人修养工夫论,在明儒思想体系中占据重要位置[②]。
明代儒学中的“气学”一脉,以王廷相(1474—1544)、吴廷翰(1491—1559)等人为代表。气学孕育于宋明儒学大传统中,与理学、心学有着高度重合的理论聚焦。然而细究其理论建构,又与理学、心学存在着较大差异。以明儒普遍重视的工夫论为例:在工夫层面,气学舍弃了“静坐”“运气”等宋明时期常见的工夫形式。其工夫论的主轴,是在心上做工夫。换言之,在气学工夫论中,“气”的元素反而并不突出。这一方面契合了明代儒学不断“向内”的理论建构进路,同时也提醒我们注意:在考察气学心性论时,还需留意其工夫面向。
在具体观点上,王廷相认为“性由心主之”,而吴廷翰却持“心由性主之”的立场。两种迥然相异的心性论建构路径表明:依据儒者思想旨趣的不同,在围绕“气”这一核心要素进行理论建构时,理、心、性等概念的排列组合存在多种可能性。这背后隐含着一个重要问题:是否存在着“气学思维”下固定的心性论建构路径?目前,学界对气学内部差异性的研究还不够深入,一些基础性研究仍需向前推进。本文将以文本为依据,在分析比较王廷相与吴廷翰心性论建构路径的基础上,评判其优劣得失。
王廷相对于心、性关系的判定,可以归纳为“性由心主之”:“‘性之体何如?’王子曰:‘灵而觉,性之始也;能而成,性之终也:皆人心主之。形诸所见,根诸所不可见者,合内外而一之道也。’”[③]文中的“性之体”应当理解为性的“本来体段”或者说“本然状况”[④]。由此,“性之体何如”的通俗表述即为:性到底是什么?依王廷相的回答,人性分为初始与终极两个阶段,显示出人性存在着一个动态发展过程。在初始阶段,人性即具备“灵而觉”的特性,此时的人性仍有待发展、完善,故而是“不可见者”;在后天的成长过程中,人性最终完成,豁显于外。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性之始”还是“性之终”,都由人心“主之”。
心为何能够成为性的主宰?心在性的形成过程中具有何种作用?这是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众所周知,王廷相持“气质”人性论立场,依据“性生于气”(《雅述》上篇,《王廷相集》,第837页)的大原则,气对于性的养成具有决定性作用。在此背景下,王廷相又将心这一元素凸显出来,设定其为性的养成过程中关键要素,背后的理论旨趣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心与性之间的紧密联系,首先表现为二者的内涵有相互重叠处。王廷相以“灵而觉”论性,突破了宋明儒学的常规范式。根据以朱熹(1130—1200)为代表的理学经典论述,性是天命下贯于人者,纯善无恶,而心则是“气之精爽”[⑤],具有灵觉的特性。换言之,在宋明儒学通常的语境中,“灵而觉”指的是心而非性。但在王廷相那里,一方面保留了以灵觉论心的传统,其谓“知觉者心之用,虚灵者心之体”(《雅述》上篇,第838页),与此同时,“灵而觉”也被用来描述性。由此,心与性的内涵便被有机统一起来。
在圆融的意义上,心、性并不是“二物”。依据王廷相的定义,心、性、情三者“一贯”,其差别在于“景象定位”的不同:“大率心与性情,其景象定位亦自别,说心便沾形体景象,说性便沾人生虚灵景象,说情便沾应物于外景象,位虽不同,其实一贯之道也。”(《雅述》上篇,第834页)“景象定位”代表的是不同时空与阶段所产生的功能性差别,而非本质上的差异。以人性发展的动态过程来考察:在其初始阶段,虚灵知觉之心孕育着人性发展的多种可能性,因而同时也被认为是“性之始”。此时,具有功能性差别的心与性融汇于一体。其后,伴随着心之虚灵明觉官能发挥作用,人性也向前发展,直至最终完成。回顾整个过程,性始源于心,心成就了性。在此意义上,王廷相说“性由心主之”。
心之所以能够主宰性,一个重要原因是心具备“思”的官能。“心之官则思”语出《孟子·告子上》,展现出人心能够“思”这一维度。人心的思,首先是指对事物进行分析、研判之类的脑力活动,语义接近于我们现在所说的“思考”。在时间跨度上,思的官能伴随着应事接物的整个过程。就性质而言,这种思是可以自我调控的。王廷相提出,人心在应当思考的时候就思考,在不需要思考的时候,通过涵养工夫可以使心保持静定的状态:“人心当思时则思,不思时则冲静而闲淡,故心气可以完养。或曰:‘心不能使之不思。’曰:‘涵养主一之功未深固尔。’”(《慎言》卷六,《王廷相集》,第775页)此时的思,更多地是作为一种对事物的“回应”。纷繁复杂的日常事物激发起我们思的官能,而个体的主体性则保障了我们一方面能够对事物进行回应,同时也有能力对回应的方式与强度进行掌控。
人心之思还有一个重要面向,那就是对“道”的体认。毋庸讳言,就工夫实践的具体展开而言,“应事”与“体道”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这几乎是宋明诸家的共识。但在此前提下,应事与体道之间又存在着层次或者说面向的不同。简言之,体道的前提是必须应事,然而应事又不必然导致体道的结果。虽然道必须在日用事为中求,但假若方法不得当,最终会被淹没在纷扰的世事中,于求道终无所得。在此,王廷相进一步凸显心的作用,他说:“心乃体道应事之主。”(《雅述》上篇,第852页)将应事与体道收摄于人心之中。
如果说应事之思主要来源于对事物的回应,那么体道之思则可被视为对道的探求,展现出人心主动的一面。其实,反观人心对于道的探求这一活动本身,便隐含着两个前提条件:第一,道并非现成的具在于人心;第二,人心具备体道的能力。与理学、心学不同,气学否认“心即理”的命题。在气学看来,理并非先天存在于人心之中。对于理,人心有一个接触、认知并最后实践的探求过程。实际上,如何将作为外在道德条目的理,内化为人心所认可的道德原则,并最终促使个体去“行义”,一直都是气学工夫论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当然,作为儒家道德哲学的一部分,气学并不会否认人心具备体道的能力。如此一来,人心之思的体道维度,就被王廷相提到相当重要的位置上。
人心能够体道的有力保障是“心体虚灵”。所谓“虚灵”,“虚”即虚置,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给需要的元素留出位置,以及清空不需要的元素。王廷相以匮为喻,强调应将道义蓄积于心,不给私欲以可乘之机:
人心如匮,虚则容,实则否。道义者,心之天理也,知之必践之,以为宝而匮之;戾乎道义者,心之私欲也,知之且禁之,以为砂砾而弃之。匮之未盈,犹足容也,故私欲之感,或可以乘隙而入;至于天理充满,无少亏欠,匮盈而无隙可乘矣,夫安能容?故学者当蓄德以实其心。(《慎言》卷六,第777页)
可以看到,上文将天理与私欲对举。需要明确的是,王廷相坚守理只是气之理的原则,否认形上之“理实体”的存在。在此背景下,上文中“道义”与“戾乎道义者”应分别被理解为“道德的善”与“道德的恶”,而天理与私欲则分别代表了人心“向善”与“流于恶”的两种倾向。显然,天理与私欲构成此消彼长的对撞关系,二者共同竞争心中的那个虚置的位置。从构成比例上看,天理并不总是占据位次上的优先性,人心被天理或者被私欲占领的可能性都不小。王廷相说:“为恶之才能,善者亦具之;为善之才能,恶者亦具之。”(《慎言》卷四,第765页)一方面对现实人性之恶有足够的警醒,同时也没有堵塞个体成就道德的通路。
道义并非先天地存在于人心之中,这是王廷相所尤为强调的。在以道义涵养此心的过程中,人心也启动了鉴别、认同、接纳的程序。此时,人心之“灵”的官能便开始发挥作用。在王廷相理论设计下,人心之灵在认知范围上极为广阔,他说:“人心之灵,贯彻上下,其微妙也,通极于鬼神;其广远也,周匝于六合。”(《慎言》卷三,第763页)如此广阔的认知能力,使得体道成为可能。
尽管如此,应事之思与体道之思毕竟存在差别。人心如何从应事之思过渡到体道之思?这是必须解决的问题。答案需要从王廷相的知行观中寻找。王廷相将认知分为三个阶段:“君子之学,博文强记,以为资藉也;审问明辩,以求会同也;精思研究,以致自得也。三者尽而致知之道得矣。”(《慎言》卷六,第778页)其中,“博文强记”与“审问明辩”可视为应事之思,而“精思研究”则相当于体道之思。显然,从“博文强记”与“审问明辩”(应事之思)过渡到“精思研究”(体道之思),需要经历非常重要的一步跨越,王廷相称之为“思与见闻之会”:“夫圣贤之所以为知者,不过思与见闻之会而已。世之儒者乃曰思虑见闻为有知,不足为知之至,别出德性之知为无知,以为大知。嗟乎!其禅乎!不思甚矣。”(《雅述》上篇,第836页)上述引文明确了两点:第一,体道之思(圣贤之思)建立在应事与精思的基础上;第二,体道之思不离见闻,世儒所谓“德性之知”是不存在的。在此,王廷相强调了“事上磨砺”与“精思研究”两方面的重要性,而这也体现在其知行观中。在王廷相看来,知与行连结于思:“知之精由于思,行之察亦由于思。”(《慎言》卷六,第777页)随着知行交互作用的深入,人心之思也逐渐走向深入。综上可知,王廷相赋予人心以思的能力。思的高级阶段是体道之思,体道之思来源于应事之中,升华于应事之中。
人心能够体道,为人性向善准备了理论前提。在王廷相思想中,有生之初由气禀所带来的“善性”与“恶性”,在整个人性发展过程中所占比重较小。人性的重点,在于后天通过“改变气质”以改变人性。改变气质存在两个方向,分别通向善性与恶性。所谓人性善,即为人心选择接受道德教化并且进行道德实践;所谓人性恶,便是人心拒绝接受道德教化以及进行道德实践。王廷相说:“且夫仁义礼智,儒者之所谓性也。自今论之,如出于心之爱为仁,岀于心之宜为义,出于心之敬为礼,出于心之知为智,皆人之知觉运动为之而后成也。苟无人焉,则无心矣,无心则仁义礼智出于何所乎?”(《横渠理气辩》,《王氏家藏集》卷三十三,第602页)人性是否向善有赖于人心的选择,在此意义上,我们说“性由心主之”。
以对心、性关系的设定而论,吴廷翰与王廷相的观点恰好形成对反。吴廷翰提出“心由性主之”。“心由性主之”不仅标志着气学内部另一种心性论建构路径的登场,同时也内含了吴廷翰对心、性理解的结构性矛盾。在吴廷翰那里,性分为广义与狭义两层含义,与之相应,其心论也呈现出一定的复杂性。从这一基本线索出发,我们能够窥见其心性论建构的理论旨趣与内在张力。
吴廷翰的心性之辨一言以蔽之:心生于性,性驻于心。他说:“心性之辨何如?曰:性者,生乎心而根于心者也。”[⑥]“心生于性”必须放置于一气化生人与天地万物的整个过程中来审视,方得要领。在有生之初,气化生人,而性则是气之精粹者,心与形皆由性所“生”:“人之初生,得气以为生之之本,纯粹精一,其名曰性,性为之本,而外焉者形,内焉者心,皆从此生。是形与心皆以性生。”(《吉斋漫录》卷上,第23页)以气之精粹者定义性,使得性的外延十分广阔,因而有“天下无性外之物”《吉斋漫录》卷上,第23页)之说。在气化视域下,心与形同属于人之“一物”:“夫心与体对,其实亦人之体,特以其灵明,故谓之大体。”(《吉斋漫录》卷上,第39页)二者皆由性所生。尽管心与形存在一定的内在差别,但同属于“形体”的层级,地位均在性之后:“心之得气为先,其虚灵知觉,又性之所以神明,而独为大体,非众形所得而比也,然与性并言,则不能无先后大小耳。”(《吉斋漫录》卷上,第23页)概言之,性为先,心为后,性为大,心为小。
应该说,吴廷翰以形体论心,符合气学的一贯思路。形体之心最为显著的官能,是知觉作用。知觉官能使心与普通形体区别开来,同时也进一步印证了性对于心的宰制性。因为在理论上,心具有知觉官能这一能力本身,也是由性所赋予:“知觉运动,心之灵明,其实性所出也。无性则无知觉运动,无知觉运动则亦无心矣。”(《吉斋漫录》卷上,第28页)至此,性对于心的宰制性显露无疑。然而,性对于心的这种宰制又不能从形上对形下的作用来理解。吴廷翰取消了理学意义上形上、形下的划分,理只是气之条理,形上之天理并不存在。因此,尽管从形态上看,性对于心的宰制也具有难以明状的特征:“性,从心从生,人心之所以生也。然其在中未易窥测,亦无名目,浑沦而已。”(《吉斋漫录》卷上,第28页)但从根本上说,与理学家所谓的“理生气”还是有质的差别。对于这一点,吴廷翰有相当程度的自觉,其谓:“知觉运动是心,而所以生之者是性。若以理为性,知觉运动是心,则性反缘心而有,理无所著,反为空寂之物。是亦不足以破佛之谬。”(《吉斋漫录》卷上,第33页)这是说,理并非形上实体,而是心的知觉官能所感知、归纳的事物之“条理”。若以理为性,以知觉为心,因“理在心后”,依逻辑推演势必会导致“性在心后”,这是吴廷翰所不能认同的。
心性之辨的复杂性在于,在生成论意义上,无疑是性先心后,然而在存在论意义上,性又“驻扎”于心中。吴廷翰说:“心之初生,由性而有;及其既成,性乃在焉。”(《吉斋漫录》卷上,第23页)关于性“驻扎”于心中,可以从多个角度来理解,其中最直观的理解为:在结构层面上,人性必须通过人心才能实现自身。气学认为,具体的人性需要经过道德标尺的检验,才能被评判为善或者恶。人性的善恶并非先天存在,而是取决于是否“学习实践”:即通过学习,将外在的道德条目内化为内心所遵守的道德准则,并去践行道德行为。在这一过程中,人心作为道德条目与道德行为之间的“中转站”,无疑对于人性的养成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由此,我们得出结论:性就在心中,而不在心之外。
与此同时,倘若以性为考察对象,又不难发现一个显著的事实:在吴廷翰那里,性的内涵已经从有生之初作为“生生之本”的气之精粹者,滑转为具体现实的人性。这一滑转意义重大,在事实上造成了心性关系的位移。分析地看,如果人性需要通过人心来实现自身,那么就无可避免地指向一个结论:应该是“心先性后”而非“性先心后”。在论述现实的人性时,吴廷翰时而也会以“心之条理”论性:“人生而有心,是气之灵觉,其灵觉而有条理处是性。”(《吉斋漫录》卷上,第25页)这样一来,便与“性先心后”的大原则不协调。
依循“气学思维”传统,“心先性后”是理论推衍的必然结果,王廷相即是如此。吴廷翰在提炼出性作为气之精爽这层含义后,在保障了“性先心后”的同时,也造成了心、性关系间的张力。综观吴廷翰的著作,“性先心后”显然在其思想体系中占据更重要的位置。如此情形下,其背后的考量就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
性对于心的优先性,在吴廷翰的“人君”“朝廷”之喻中可见一斑。在《吉斋漫录》卷上,吴廷翰将性比如为人君,将心比作朝廷:
心则朝廷,性则人君。朝廷,政教号令之所自出,而君实主之。若以政教号令之所出,而谓朝廷统乎人君,可乎?要之,朝廷者,人君之所建立,而因以居之者也。非人君不知朝廷之为尊,非性不知心之为大。此可以知心性之辨。(《吉斋漫录》卷上,第23页)
人君、朝廷之喻较为形象的反映出心性间关系:朝廷由人君所建立,是人君意志的体现,同时又是人君的立身之处。凡此种种,皆对应于“心生于性,性驻于心”中的心、性关系。但与此同时,现实政治操作中所出现的一些问题,比如:朝廷的具体政策是否一都定是人君意志的贯彻?人君对朝廷的掌控是否一定长久持续?也都可以嫁接到我们对于心、性关系的思考当中。本文将在稍后对这些问题进行讨论。
与性可以划分为广义与狭义两层含义类似,吴廷翰借用宋明儒学经典范畴“道心”与“人心”,来将心的内涵加以细化。他说:
口之于味,目之于色,耳之于声,鼻之于臭,有是口鼻耳目之人,则有是食色臭味之心,人之大欲,故谓人心。仁之于父子,义之于君臣,礼之于宾主,知之于贤哲,有是仁义礼知之道,则有是父子、君臣、宾主、贤哲之心。道之大伦,故谓道心。曰人与道,心本则一。人心道心,性亦无二。人心人欲,人欲之本,即是天理,则人心亦道心也;道心天理,天理之中,即是人欲,则道心亦人心也。夫其为心也本同,而其所发也亦同,特以其有微危之故,是以不得其中。(《吉斋漫录》卷上,第31—32页)
道心是心中的道德面向,而人心是欲望(并非一定是“私欲”)面向,二者统合于一心当中。其中,欲望是指“人之所欲”,自有其存在的价值与意义,不能直接归类为“私欲”。吴廷翰言:“人欲,只是人之所欲,亦是天理之所有者,但因其流荡,而遂指其为私欲耳。其实,本体即天理也。”(《吉斋漫录》卷上,第37页)从现实层面来看,“无欲”的状态也很难达到:“无欲二字,地步高,话头大,人岂可辄能?”(《吉斋漫录》卷上,第16页)另一方面,人欲又有流荡为私欲的风险,因而需要“节其欲以治其乱”(《吉斋漫录》卷上,第37页)。
吴廷翰对于道心的诠释则显得颇具特色。虽然继续延用“天理”等词汇来诠释道心,但其对于“以心为道”意义上的道心保持高度警惕。“以心为道”即将心全幅视为道,以王阳明为代表的心学即是如此。对此,吴廷翰痛斥道:“夫以心为道、为圣,而一切由之,以为言下有悟,言‘心下自省’,便即是道,便即是圣人,此非释氏明心见性成佛之旨而何?”(《吉斋漫录》卷上,第35页)在吴廷翰那里,心属于形气,难免有不善:“心生于性,下梢已涉形气,便有不好的在。”(《吉斋漫录》卷上,第35页)基于上述前提,道心被吴廷翰定位为心中的道德面向。虽然道心人人都有,但同时又不得不面对来自人心的挑战。此外更加重要的是,道心和人心一样还存在是否得“中”的问题。换言之,道心自身也并非完美无缺。吴廷翰认为,人心不一定“非中”,道心也存在不得其“中”的情况:“人欲无过不及即是中,天理有过不及亦非中。”(《吉斋漫录》卷上,第40页)“允执其中”对人心、道心而言均有其必要性:“‘允执厥中’之‘中’,须兼人心、道心而言。”(《吉斋漫录》卷上,第33页)就现实的心而论,无论道心还是人心,都不能说直接就是“中”。正因为如此,人心、道心均以“中”为极则:“大舜言人心道心,而以中为极。若心已得中,何必更说出一个中来,此正见心不就是中处。”(《吉斋漫录》卷上,第38页)在吴廷翰那里,看不到类似朱熹“必使道心常为一身之主,而人心每听命焉”(《四书章句集注》,《朱子全书》第六册,第29页)的论述。
“允执厥中”并非易事,尤其在道心都可能不得其“中”的情况下,“执中”工夫必然是一个长期、持久的过程。吴廷翰设定人心与道心均本有“自然之中”,如此一来,“识中”“求中”就并非是一个完全陌生的探索过程,而是“有迹可循”:
人心道心各有自然之中,人心失中为易,故曰危;道心识中为难,故曰微;精一,所以择中而守之也。明道谓“人心人欲,道心天理”。不但人欲天理亦有过不及处,是未必中;苟为不察,而以人欲为无中,天理为已得其中,非执中之旨矣。(《吉斋漫录》卷上,第32页)
更进一步,吴廷翰在道心、人心之上还镇之以性。性是道心、人心得“中”的有力保障,“尽性”即是达致“允执厥中”的境界:“大舜人心、道心之中,即是性,精一、执中,所以尽之。”(《吉斋漫录》卷上,第34页)圣人合于性来讨论心,所以人心、道心可“求中”,异端离性言心,最终离“中”越来越远:“盖圣贤之言心,合于性而言也,故因人心道心而求所谓中。异端之言心,离乎性而言也,故一切以无心为教,而其去中也远矣。”(《吉斋漫录》卷上,第36—37页)至此,性对于心的重要作用显露无疑。综合以上论述可知,“心由性主之”是贯穿吴廷翰心性论的一条主线。
通过上文的讨论我们发现,王廷相与吴廷翰的心性论建构存在显著差异。王廷相认为“性由心主之”,而吴廷翰则持“心由性主之”的立场。这种直接对反式的差异,既是源于二人对心、性概念的不同理解所造成的理论后果,也是二者思想系统性差异的集中体现。
就思想特质而言,王廷相位列最彻底的“气学”思想家之中。日本学者山井湧曾经总结道:“作为气的哲学的性格最为明确的是王廷相,他说:‘理由气生’(《王氏家藏集》卷三十三《横渠理气辨》),是一个彻底的‘气’的论者。”[⑦]其实不仅是“理由气生”,在王廷相那里,“心由气生”“性由气生”均是题中应有之义。在“以气为本”的前提下,理、心、性等概念均必须围绕气来建构。与此同时,也衍生出应该如何建构的难题。作为“气质”人性论者,人性必然是现实的、动态的,“复性”模式并不在王廷相理论建构视域内。同样的,心也不具备超越意义。“气学思维”将心的官能限定在了“知觉”范围内,尽管此“知觉”精微处能够“体道”,但与心学式的“心即理”还是有着本质差别。“性由心主之”的理论设计将性与心融为一体。在结构层面,性经由心才能显豁出来。此时的性是指性之全体,既包括善性,也包括恶性。人性的“展现形态”(人性初始阶段的“本性”并非特别重要)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心。
吴廷翰则突出了心、性间的差别,他说:“心、性字,似一而二。”(《吉斋漫录》卷上,第35页)心、性间差别不仅体现在二者功能定位的不同,也源于二者层级的根本性差异。心被限定在“形体”层次,而性则是心(大体)与形(小体)产生的原因。如此便面临一个棘手的问题:性如何能够“生”心?这与理学的“理生气”有何不同?上文述及,吴廷翰曾试图借助气这一概念,从生成论意义上讨论“性生心”与“性生形”。气化生人生物,性作为气之精粹者,居于心与形的“创造者”之列。应该说,借助气化过程来解释“性生心”,固然一方面将性划入气质、形体的层次,符合“以气论性”的一贯思路,但同时存在着将性“实体化”的隐忧。随着心性之辨从“心生于性”延伸到“性驻于心”,这一点暴露得更加明显。性何如能够“驻扎”在心中?作为气之精爽的性,与现实的人性如何统一?在吴廷翰思想中,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并不容易。我们知道,朱熹曾借用“月印万川”[⑧]的比喻来综合“统体一太极”与“物物一太极”的关系,在理学系统内,这是能够成立的。反观吴廷翰,一方面拒斥“理实体”的存在,取消理、性等概念的形上属性;另一方面又提出性“生”心,将性定位为道心、人心“得中”保障,由此便在理论上陷入了难以自洽的困境。
由孟子所开创的“性善论”传统,在明代气学那里受到了挑战。“气质”人性论的具体展开形态多种多样,其核心内容却十分明晰,即回归到告子的“生之谓性”[⑨]。“生之谓性”意味着对具有超越意涵的“本然之性”的拒斥,因此,王廷相与吴廷翰均赞成“性生于气”,均反对宋儒“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的二分。但在对人性善恶的理解上,二人产生了分歧。王廷相对于现实人性之恶持有高度警惕性,其谓:“自世之人观之,善者常一二,不善者常千百;行事合道者常一二,不合道者常千百。”(《雅述》上篇,第835页)这种近乎悲观的论调,也为儒家成德工夫预留了广阔的空间。正因为人性随时都有下坠流于恶的风险,所以“向善”的工夫才不可或缺,并且必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又基于“性由心主之”的理论结构,改变人性需从人心入手,成德工夫的主线便聚焦于在心上做工夫。吴廷翰对于人性的态度则较为含混,其所论述的性,依据具体语境的不同,在作为“生生之本”的气之精粹者与现实的人性之间转换。就现实的人性而言,吴廷翰认为是个人气质的反映,通过“变化气质”走向道德的善是个体必须要做的工夫。而作为气之精粹者的性,虽然被剥去了形上之理的外衣,但在吴廷翰的某些论述中,却依旧以另一种颇具形上意味的形式出现。《吉斋漫录》卷上记载:“曰 : 性何以有仁义礼知之名也? 曰:仁义礼智即天之阴阳二气,仁礼为气之阳,义知为气之阴。”(《吉斋漫录》卷上,第28页)这里提出,仁义即阳气,礼智即阴气。如此表述虽符合“理即气之理”的原则,却依旧没能摆脱形上思维的束缚,而这也是吴廷翰心性论困境的表现之一。
王、吴二人对于心的理解则比较接近,均是在“知觉”的意义上论述心。明代儒学对于心这一概念的普遍重视,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如果我们将研究视域放宽,会发现广义上的“心学”,曾经在明代初年以让人意想不到的方式登场。在由明成祖朱棣(1360—1424)御撰,并让词臣点缀的《圣学心法》一书中,倡明“心学”的内容贯穿始终。当然,朱棣所谓的“心学”,更多地是指包含“君师合一”“君臣一心”“君民一心”等思想在内的统治“心法”,其在儒学史上的影响微乎其微[⑩]。在儒门内部,从明初陈献章(1428—1500)开始,所谓心学一脉便开始发展、壮大,至明代中期,王守仁(1472—1529)集心学之大成,其门徒信众甚多,一时蔚为大观。而几乎与阳明心学同时兴起的明代气学,虽然没有像心学那样将心提升为本体,但并不代表气学论述脉络下的心不重要。大体上,气学的“知觉之心”与心学的“道德本心”属于两种不同的诠释系统,二者各有侧重。前文述及,在心上做工夫构成气学工夫论的主轴。如果将这一理论建构放置在明儒普遍重视工夫论的大背景下,便可知在气学体系中,心的重要性不容小觑。
王廷相“性由心主之”的理论结构,为在心上做工夫提供了理论保障。虽然理学与心学在诸多方面存在分歧,但对于将性视为形而上之理的“性即理”命题,均持赞同态度。性作为天命下贯于人者,纯善无恶,这是宋明儒学的主流观点。气学在这一点上,与理学、心学产生了分野。在气学视阈下,性只能是现实的、动态的人性,与形而上的天理无涉。与之相应,心则是“知觉”之心,与形而上的“道德本心”无涉。气学思维下,性的呈现样态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心。通过在心上做工夫呈现出“善性”,构成气学工夫论的主线。以具体学说而论,王廷相便很好的贯彻了“气学思维”。从目标指向来看,王廷相力图让“义理”等外在道德条目,内化为人心所遵守的道德原则,并最终促成个体去“行义”。由此所展开的工夫路径为,通过“寡欲”确保人心处于“虚明”与“静定”的状态,为个体接受“义理”提供理论前提,并由此建构“动静交养”与“知行兼举”的工夫论,使得从“知义”过渡到“行义”成为可能。贯穿上述过程始终的,是通过在心上做工夫培养出善性。这种工夫论符合气学思维下的心性论建构路径。
吴廷翰“心由性主之”的理论结构,则在很大程度上偏离了气学思维。气学思维具有两个构成要件,即动态的人性论,以及设定人心在人性的养成过程中具有决定性作用。这两个方面吴廷翰都没有很好地贯彻落实。虽然他将性定义为气之精粹者,但同时又赋予阴阳二气以仁义属性,预示着终究难以摆脱理学“复性”模式。吴廷翰提出,养性即是复归到“本然之性”,为达致“允执其中”的境界,需要在心上做工夫:“信执其中,亦只是本然之性,因其发之于心,故圣贤于心上用功,亦自心上立言,其实尽性之学也。”(《吉斋漫录》卷上,第32页)虽然“本然之性”需通过人心豁显出来,但在此理论结构下,人心的自主性并不明显。从根本上说,在心上做工夫只具备“呈现”意义,而不具备“自主选择”意义。对于在心上做工夫的具体内容,包括“戒惧”“慎独”等,吴廷翰设定其最终目标是达成人心道心“审几”“守正”的“精一”境界:“故圣人之学,精一而已矣。精者,察识之真,人心道心皆必有以审其几焉。一者,持守之严,人心道心皆必有以守其正焉。”(《吉斋漫录》卷上,第32页)前文述及,吴廷翰提出人心、道心“得中”的有力保障是性。如此一来,在心上做工夫的目标与内容,都存在着模糊不清与循环论证的问题。
上文分析比较了王廷相“性由心主之”与吴廷翰“心由性主之”两种心性论建构路径。基于上文的讨论我们得出结论:王廷相“性由心主之”符合气学思维的逻辑推演,是真正意义上不同于理学、心学的心性论建构新道路,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
[①] 黄宗羲:《明儒学案》上册,中华书局,1985年,第17页。
[②] 余英时提出:“(笔者案:王阳明)通过唤醒每一个人的‘良知’的方式,来达成‘治天下’的目的。这可以说是儒家政治观念上一个划时代的转变,我们不妨称之为‘觉民行道’,与两千年来‘得君行道’的方向恰恰相反。”余英时:《宋明理学与政治文化》,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38页。显然,余英时是从政治文化的大方向上提出从“得君行道”到“觉民行道”的转变过程。本文认为,面向民众的性质,决定了“觉民行道”必须包含通俗、简易以及对大众具有吸引力等要件。
[③] 王廷相:《性辩》,《王氏家藏集》卷三十三,《王廷相集》,中华书局,1989年,第608—609页。
[④] 宋明儒学中的“体”,在一些语境中并非“本体”与“运用”对言意义上的“体”,而是指“本来体段”“本然状况”等,需要我们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近年来,一些学者也着重强调了这一点。参看郑开:《中国哲学语境中的本体论与形而上学》,《哲学研究》2018年第1期,第79页。
[⑤] 朱熹:《朱子语类》卷五,《朱子全书》第十四册,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219页。
[⑥] 吴廷翰:《吉斋漫录》卷上,《吴廷翰集》,中华书局,1984年,第23页。
[⑦] 山井湧:《理气哲学中的气的概念——从北宋到清末》总论,小野泽精一、福永光司、山井涌编,李庆译:《气的思想——中国自然观和人的观念的发展》,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355页。笔者案:引文中写作《横渠理气辨》,实际当为《横渠理气辩》(《横渠理气辩》,《王氏家藏集》卷三十三,第602页)。
[⑧] 朱熹说:“所以谓格得多后自能贯通者,只为是一理。释氏云:‘一月普现一切水,一切水月一月摄。’这是那释氏也窥见得这些道理。”(《朱子语类》卷十八,《朱子全书》第十四册,第606—607页)
[⑨] 参看周磊:《“气质”人性论的理论特质——以王廷相对“生之谓性”的阐发为中心》,《现代哲学》2020年第2期,第131—136页。
[⑩] 参看周磊:《从<圣学心法>看君权对儒学的吸收与改造》,《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4期,第39—45页。虽然朱棣以“君师合一”身份倡明“心学”,在思想史上所产生的影响并不明晰,但可以肯定的是,明代政治与儒学存在多方联动关系。一个显著的例子是,明代中后期,部分儒者希望利用政治力量提高自身学派的“权威性”。这可以从部分阳明后学将朱元璋奉为心学鼻祖,以及将朱元璋与阳明的文献互证中得到印证。关于部分阳明后学对权力的谄媚,参看刘增光:《寻求权威与秩序的统一——以晚明阳明学之“明太祖情节”为中心的分析》,《文史哲》2017年第1期,第124—131(+16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