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体四用三外,邵雍体用论的另一重面向是体用对待。后者是前者的变形:在体四用三的结构中,将处于同一层次的不用之一与用三独立出来,抽象掉其间的数字比例,就是对待意义上的体用关系。这里,体指的是不用之一,用指的是用三。由于不再涉及不同的层次与数量,体用在这里得以显示出其更简洁的内涵:在一组事物中,体指偏于形质性、被动性、静止性的一方,用指偏于精神性、主动性、活动性的另一方。如果说体四用三主要涉及事物内部的纵向关系,那么,体用对待处理的则是事物之间的横向关联。这种意义上的体用关系,在邵雍的论述中占据重要位置。
在体四用三中,体用主要是一个诠释性的范畴,是用来解释事物结构的概念工具。而在体用对待中,除诠释性的功能之外,体用还成为了被诠释的对象:邵雍既用体用来解释阴阳、水火等实体,又用动静、主从等属性或关系来界定体用,体用与这些性质固定地关联在一起。这意味着,体用不仅作为指向他者的工具而有意义,而且就其自身也有其内涵;体用在具有功能义的同时,也具有了一定程度的实体义。此种含义值得给予特别的重视:与指向他者的应用性诠释相比,概念的内涵更能呈显出理论自身的面貌。对这些内涵作全面的梳理可以发现,邵雍的体用论已经具备相当成型的结构与细腻的肌理。
1. 体用动静
所谓体用动静,是指在对待的两事物中,为用的一方必为活动,为体的一方必为静止。这是体用对待的基本含义。
在邵雍的论述中,动静有两种不同的所指:其一是指根本的作用,其二是指事物的状态。前者如《观物内篇》开篇“天生于动者也,地生于静者也”(《邵雍全集》第3册,第1146页)之动静,指太极的两种作用方式。这种意义上的体用动静的用例,可见于《观物吟》:
地以静而方,天以动而圆。既正方圆体,还明动静权。静久必成润,动极遂成然。润则水体具,然则火用全。(《邵雍全集》第4册,第282页)
邵雍认为,火以发用为主、水以形质为主的结构之形成,分别是由于动与静这两种根本作用的缘故。这种意义上的体用动静,讨论的是事物结构与其形成原因之间的关系问题。
更多情况下,动静是指事物的状态。《渔樵问对》云:“火以用为本,以体为末,故动;水以体为本,以用为末,故静。”(同上,第456页)《观物外篇》说:天地相比,“天主用”,故为“圆动”;“地主体”,故为“直方而静”。(见《邵雍全集》第3册,第1235-1236页)邵雍认为,事物的存在结构或以发用为主导,或以形质为主导,其为运动或静止的状态便由这种主导结构决定。这种意义上的体用动静,讨论的是事物结构与其所自然倾向的物理状态之间的关系问题。
“火以用为本,以体为末”“水以体为本,以用为末”的说法意味着,事物的内部总有体用两面。因此,事物的静与动固然是由体或用造成,但并非只与一方有关,而应看作体用双方力量对比的结果。《渔樵问对》明确说:
是火亦有体,水亦有用也,故能相济,又能相息。非独水火则然,天下之事皆然,在乎用之何如尔。(《邵雍全集》第4册,第456页)
火为动,不是仅仅由于用本身,而是由于用在体用对比中占上风;水反之亦然。这意味着,作为宏观物理状态的动静,实际上是由事物微观结构中的体用对比决定的。动静如此,体用也是一样:事物之间的体用关系,归根到底是事物内部的体用关系在宏观层面上的呈现。在邵雍哲学中,体用以层累的结构,由内而外、由微观而宏观地建构了物理,决定了世界的存在样态。
2. 体用主从
所谓体用主从,是指在对待的两事物中,为用的一方必为主动,为体的一方必为被动。更具体地来说,体用主从是指用作为施动者,对体有感知、运用、使动和造成的功能。
就感知义而言,邵雍认为,用能够以体为对象,对体加以感知和把握。《观物内篇》云:
人之所以能灵于万物者,谓其目能收万物之色,耳能收万物之声,鼻能收万物之气,口能收万物之味。声色气味者,万物之体也;目耳鼻口者,万人之用也。体无定用,惟变是用;用无定体,惟化是体。体用交而人物之道于是乎备矣。(《邵雍全集》第3册,第1148页)
目耳鼻口是感知的主体,故为用;声色气味是被感知的对象,故为体。这种关系略近于能所之义。
就运用义而言,邵雍认为,用能够运用、役使体,来为自身的发用创造条件:
火无体,因物以为体。(同上,第1219页)
是故凡有体之物,皆可焚之矣。(《邵雍全集》第4册,第456页)
火以万物为形体来延续自身,万物为火提供了燃料。二者之间,正是运用与被运用的关系。此种关系不仅存在于事物之间,也存在于人与物、人与人之间。邵雍认为,人主用,物主体;圣人主用,百姓主体。圣人能用天下万人万物之体:
(圣人)能用天下之目为己之目,其目无所不观矣;用天下之耳为己之耳,其耳无所不听矣;用天下之口为己之口,其口无所不言矣;用天下之心为己之心,其心无所不谋矣。(《邵雍全集》第3册,第1175-1176页)
目耳口心相对于声色气味则为用,相对于圣人则为体。圣人役使人物之体以实现己用,这也是运用意义上的主从关系。
就使动义而言,邵雍认为,用能够使动、激发体,使本不活动的体得到发用:
身,地也,本乎静。所以能动者,气血使之然也。(同上,第1217页)
身体属静,对应于体;气血属动,对应于用。后者能使前者运动。此外,日与月、火与薪也被认为存在类似的使动关系。可以发现,运用义的体用主从重在用之生发,强调体为用提供了运用的材料;与此不同,使动义的体用主从则重在体之发用,强调用为体带来了发用的动力。使动义其实是运用义的反面。
就造成义而言,邵雍认为,用是造成体的原因,体是用带来的结果。这种体用特指心与迹。《观物内篇》云:
皇帝王伯者,《易》之体也。……意言象数者,《易》之用也。……用也者,心也;体也者,迹也。
修夫意者,三皇之谓也;修夫言者,五帝之谓也;修夫象者,三王之谓也;修夫数者,五伯之谓也。(《邵雍全集》第3册,第1152-1153页)
这是说,在心意上做工夫能够成就三皇的治道,在言语上做工夫能够成就五帝的治道,等等。意言象数等工夫属用,皇帝王伯等治道属体。用即所以成体,体乃用之所成。这种体用关系的实质是认为,主体的行迹或成效是由其存心的方式造成的。
3. 体用高下
所谓体用高下,是指在对待的两事物中,为用的一方价值更高,为体的一方价值较低。
与动静、主从不同,高下不是一项独立的性质,而是其他性质、关系在价值上的体现。邵雍有时根据主从确定体用的高下:《渔樵问对》中,邵雍认为薪与火虽相互依赖,但火为主动而薪为被动,故“火之功大于薪”(《邵雍全集》第4册,第456页)。由于薪属体,火属用,火高于薪即意味着用高于体。这里,判断体用高下的标准就在于用主而体从。
另一些情况下,邵雍则根据动静确定体用的高下。《渔樵问对》中,樵者看到“鱼利食而见害,人利鱼而蒙利”,得出利同害异的结论;渔者则认为人与鱼都可能因求食而获利或被害,批评樵者强分彼此,“子之言体也,独不知用尔”(同上),表达出用高于体的意味。渔者所谓用,指变通、高妙的道理;所谓体,指拘滞、浅陋的意见。这里,判断用高于体的标准就在于用为变通而体为拘定。
无论是在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中,还是在对待的关系中,邵雍总认为用的价值更高,认为体现事物原则和导向的是用而不是体(不用)。在前者中,不用之一尚因不用而用的功能被置于特殊的地位;在后者中,用已经取得了对体的优势,扬用抑体成为邵雍的基本态度。邵雍哲学在根本上就是用的哲学。
4. 体用先后
严格意义上的体用对待,主要体现为上述动静、主从、高下诸义。在这些含义中,体用总是在物的层面上彼此对立。与此不同,邵雍还在先后的含义上,就道与物、心与身的关系谈及体用。由于分属形上与形下,此种体用已经不在同一个层面;不过,若就形上形下互为对立来说,则亦可看成是一种对待关系。这里不妨一并论之。
所谓体用先后,是指在道物或者身心的体用关系中,总是用先于体,由用生体。
在道物关系方面,《观物内篇》云:
天生于动者也,地生于静者也。一动一静交而天地之道尽之矣。动之始则阳生焉,动之极则阴生焉。一阴一阳交而天之用尽之矣。静之始则柔生焉,静之极则刚生焉。一柔一刚交而地之用尽之矣。……太阳为日,太阴为月,少阳为星,少阴为辰。日月星辰交而天之体尽之矣。……太柔为水,太刚为火,少柔为土,少刚为石。水火土石交而地之体尽之矣。(《邵雍全集》第3册,第1146-1147页)
天地之用不仅在天地之体具备前已经出现,而且天地之体就是由阴阳、刚柔的天地之用发展而成的。《观物吟》“体在天地后,用起天地先”(《邵雍全集》第4册,第282页),也表达了同样的含义。这里,用不是指事物内在的主动性因素,而是指形成天地的根本作用。
在身心关系方面,《自余吟》云:
身生天地后,心在天地前。天地自我出,自余何足言。(《邵雍全集》第4册,第393页)
“身生天地后,心在天地前”与“体在天地后,用起天地先”有明显的同构性。这意味着,身心先后其实就是体用先后的变形:作为一身之主宰,心念总是先于人的行为,人的行为与意义世界总是由心发源、塑造,这就是身心意义上的先后关系。《观物外篇》“心为身本”“心能运身”,以及“心为太极”(《邵雍全集》第3册,第1214、1225页)之说,都表达了类似的意思。
道物先后就生成义而言,身心先后就行为义而论,两者主题不同,但都遵循着用先于体、由用生体的原则。用先于体表达的是时间上的早晚,由用生体表达的是关系上的主从,邵雍的先后概念兼有这两方面的含义。此种含义,透露出先后与邵雍哲学中一组极为重要的概念——先天后天——的关联。《系辞传》云:“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先天后天即兼早晚(先后)与主从(违奉)二义。邵雍据此阐发先后天之说,言“先天之学,心也;后天之学,迹也”“后天乃效法耳”(同上,第1212、1217页),也认为两者是居先与处后、主动与效法的关系。此外,《自余吟》“身生天地后,心在天地前”,在《推诚吟》中被表述为“人心先天天弗违,人身后天奉天时”(《邵雍全集》第4册,第361页),更鲜明地揭示先后与先天后天的同一性,先后实即先天后天之省语。
对邵雍来说,先天后天的重点不在于早晚,而在于主从,早晚只是主从关系在时间上的体现;同样地,体用先后的立意也不在于突出用在体先、体在用后,而在于强调先能生后、后由先生、先能定后、后必奉先。通过将体用分属先天后天,邵雍归根结底是要表达用对于体的决定作用。在邵雍看来,用是“妙万物为言者”(同上,第456页),能够生成、役使和决定万物。这与“心为太极”的寓意一致,都是将主动性作为最高的本原。邵雍对于主动性的推重,在先后问题上得到了极致的呈现。
需要注意的是,邵雍只谈及用先于体、由用生体,并不存在所谓体先于用、由体生用的情况。《观物外篇》有“文王之作易也,其得天地之用乎”(《邵雍全集》第3册,第1207页)一语,张行成解释说:
是故先天者因用生体,伏羲之易无非体也,天地之用自此而生;后天者因体生用,文王之易无非用也,万物之体自此而成。(张行成,1986年a,第95页)
如果根据此语,认为体用先后应该按先天与后天分为由用生体与由体生用两类,就不免混淆了张行成的解说与邵雍的本意。这里的问题在于:文王之易对应于用,并不能推出伏羲之易对应于体。从邵雍“乾坤纵而六子横,易之本也;震兑横而六卦纵,易之用也”(《邵雍全集》第3册,第1208页)的说法来看,邵雍是以本用而非体用来理解伏羲之易与文王之易的差别。本用是先与后、本与末的关系,体用在这里则指本体与效用的关系。在邵雍哲学中,本可以生末,被动、形质性的体却不能生出主动性的用。那种认为邵雍主张由体生用的观点,在根柢处还是受了本体大用的体用论的影响。
体用对待的内涵,主要即体现为上述动静、主从、高下、先后诸方面。这些含义大略是一致的,都认为用相对于体处在主动的优势地位;但具体到不同的语境中,则表现出各殊的复杂性。这种复杂性一方面说明邵雍的体用论相当系统,体用概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含义;另一方面也意味着邵雍体用论所描述的世界颇为广阔,体用概念的多义性是对事物的多样性的折射。在内涵的丰富性与诠释的灵活性方面,体用对待较体四用三更有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