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心术》,《心度》,比较
《管子》一书虽然托名管仲,但是很多学者认为《管子》并非春秋战国时期的作品,认为是战国到西汉期间的著作,而管仲是春秋时期的思想家、政治家,故而许多专家认为《管子》不是一人的著作。但无论如何,有一点是无容置疑的,就是《管子》一书中,集中体现了管仲的思想。而战国时期著名思想家、法家的代表韩非,被人尊称为韩非子,著有《韩非子》一书,被誉为是法家集大成的作品,《韩非子》著作在现代,不仅被我国学者、专家所重视,而且也被新加坡、日本、韩国的诸多学者研究,“有人说:新加坡为维护社会纪律,采取重罚,令出必行,是他们行政绩效卓著的主因。殊不知,这些都是两千多年前韩非子再三致意的论题。”[1](P10)对于管子与韩非子的关系,有学者认为“韩非子对管子思想多有继承和借鉴。……古人议论往往多从‘法度’着眼,强调前后继承关系,古人或以为管子处于春秋礼乐时代,宽厚、通达、广大或过于韩非(如宋代刘恕)这又是从学说品格层面上的评价。其实,《管子》书中的稷下黄老之学,已经沟通‘道’与‘法’,……韩非子对管子‘道法’思想的吸收,从而更具体地展示了韩非子与管子思想的内在渊源。”[2](P134)《心术》乃《管子》著作中的一部分;《心度》是《韩非子》中的一篇。本文不再分析管子与韩非子思想的内在联系,只是分析管子《心术》与韩非子《心度》之异同如下:
一、《管子.心术》与《韩非子.心度》思想之同
1.二者都重视获得“民心”之重要
《管子.心术》中曰:“从前,明君的心爱天下,故天下归附;暴君的心恶天下,故天下叛离。”管仲告诫统治者获取民心的重要性,并且指出明君要“爱民”、“爱天下”,才能得到民众的信赖和拥护。《管子.牧民》中说“顺民心则威令行”,只要统治者顺乎民心,则政令就会得到很好的执行,法的尊严和效力就会得到有效地发挥。当初鲍叔牙推荐管仲时就称赞管仲是“民之父母”。管子还认为:“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民恶忧劳,我佚乐之。民恶贫贱,我富贵之,民恶危坠,我存安之。民恶灭绝,我生育之。”就是说:政令推行、国家兴旺在于顺应民心,政令不行在于违背民心。老百姓厌恶忧愁劳苦,就让老百姓安逸快乐;老百姓厌恶贫贱就让老百姓富贵;老百姓厌恶灾祸,就让老百姓安心放心;老百姓害怕无后代,就鼓励生育。思为民众所思,想为民众所想,就会获得民心、获得了民心就获得了天下。
《韩非子.心度》中曰:“服战于民心”,就是说用兵能服民心才能胜利,圣人治理民众,必须先获得民心,才能取胜。《韩非子.心度》中又曰:“故其与之刑,非所以恶民,爱之本也。”当君主用刑法的时候,不是憎恨民众,而是从爱护民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的,因为只有惩罚邪恶,人民的利益才能得到保障,惩罚犯罪,才能保障人民的利益,才能从根本上获得民心,获得民众的拥护与爱戴,就能治理好国家。
2.二者都以“治国”为宗旨
《管子.心术》中曰:“心安,是国安也;心治,是国治也。”管子认为百姓安居乐业,内心安定,不思迁徙,国家就会安定。而治理国家的掌权之人,只要“心安”国家就会安定;内心治理好,国家就会治理好。管子思考问题,首先考虑的是治国,是如何把国家治理的繁荣富强。管仲以“治国”为宗旨,关于如何治国管仲提出了“一体之治”的方法,即综合治理,努力把社会中各种利益关系调节到最佳状态。“管仲认为国家的权势受到伤害则百姓各行其是,法律被践踏后财货就会集中到少数权贵手中,教化不力则官府的号令没人理会,老百姓受到伤害就不会安居乐业。财货集中到少数官员手中他们自然就没了官德,号令没人理会自然就什么事都不会成功。……在管仲眼里,君威、法制、财货、教化、臣民、生产、战事等这些政治、经济、人和物的因素之间是互相联系、配合的,共同构成了国家这个有机体,其中任何一个因素遭到破坏,都会削弱国家整体功能。……管仲首先是严肃政令、审定官爵、核定民籍、严格执法,这是治国的‘四经’。”[3](P64)管仲相府的厅堂前的石头上写着“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这两句话含有深刻的道理,因为老百姓都富足了,就会安居乐业,减少犯罪、社会安定。为了搞好经济,在农业方面,管仲把土地分成不同的等级,不同级别的土地征收不同的税收,如果老百姓改善了土壤,增加了收成,五年内也不改变赋税,这样老百姓争相改善土壤品质,提高产量,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并且管仲还十分重视商业的重要性,采取了一系列的治国举措,使齐国逐渐强大起来。
《韩非子.心度》中曰:“故立国用民之道也,能闭外塞私而上自恃者,王可致也。” 韩非子亦以“治国”为宗旨,他认为能够防御外敌、阻塞私欲着力自强,就能达到治理国家称王天下的目的。
二《管子.心术》与《韩非子.心度》思想之异
1. 《心术》与《心度》对“圣人”理解不同
《管子.心术》中曰:“天曰虚,地曰静,……去私毋言,神明若存。纷乎其若乱,静之而自治。强不能遍立,智不能尽谋。物固有形,形固有名,名当,谓之圣人。”意思是说:天是虚的,地是静的,人只有排除私欲,使自己处于虚的境界,就不会有主观成见,神明就似乎显现。事物总是纷繁很乱,静下心来就能厘清事物的脉络。能力再强也不能做好各种各样的事情,智力再好也不能计划得特别周全。事物本身有它固有的形态,固有的形态有它应有的名称,名称合乎它固有的形态,立名合乎于实际就是圣人。《管子.心术》中又曰:“是故圣人若天然,无私覆也;若地然,无私载也。私者,乱天下者也。”也就是说:圣人像天地一样是无私的。私是天下乱的根源。《管子.心术》中曰:“虚之与人也无间,唯圣人得虚道,故曰‘并处而难得’。” 还曰:“圣人裁物,不为物使。心安,是国安也;心治,是国治也。”只有圣人能得虚道,圣人在裁定事物时,不为外物所影响,凭着一颗公正的心。于是,人们“心安”没怨言。所以说治理好“心”,国家就会治理好。
《管子.心术》中有些地方提到了“君子”,关于“圣人”与“君子”的区别,对“圣人”的界定,“孔子曰:所谓圣者,德合于天地,变通无方,穷万事之终始,协庶品之自然,敷其大道,而遂成情性。明并日月,化行若神,下民不知其德,睹者不识其邻。此谓圣人也。”(《孔子家语·五仪》),关于“君子”的定义,“孔子曰:‘所谓君子者,言必忠信而心不怨,仁义在身而色不伐,思虑通明而辞不专,笃行信道,自强不息,油然若将可越而终不可及者。此则君子也。’” (《孔子家语·五仪》),很多学者认为“圣人”与“君子”没有区别,只是称谓不同。管仲在《管子.心术》中对“圣人”与“君子”都有论述,《管子.心术》中曰:“恶不失其理,欲不过其情,故曰:‘君子’。”其意思就是说:不因为自己的喜好而失去常理,喜爱不能超越一定的界限,就是“君子”。《管子.心术》中还说:“是以君子不休乎好,不迫乎恶,恬愉无为,去智与故。其应也,非所设也;其动也,非所取也。过在自用,罪在变化。是故有道之君,其处也若无知,其应物也若偶之。静因之道也。”即“君子”不为自己的喜好厌恶所左右,不自以为是,不妄加变化,按照事物固有的规律去做事。
韩非子在《心度》中对“圣人”的描述,与《管子.心术》相比是比较少的,但是《心度》中也有对“圣人”的叙述,例如《心度》中曰:“圣人之治民,度于本,不从其欲,期于利民而已。”这里韩非子没有对“圣人”给予界定,只是提到了“圣人治民”,由此看出了韩非子是在统治者的层面对“圣人”进行的称谓,这里的“圣人”是指君主。
2. 《心术》与《心度》对“心”“性”诠释的不同
《管子.心术》中曰:“人之可杀,以其恶死也;其可不利,以其好利也。”对人用处死的刑罚,是因为人有怕死的本性。人有好利的本性,就用不利控制他。《管子.心术》中曰:“‘心之在体,君之位也;九窍之有职,官之分也。’耳目者。视听之官也,心而无与于视听之事,则官得守其分矣。夫心有欲者,物过而目不见,声至而耳不闻也。故曰:‘上离其道,下失其事。’故曰:心术者,无为而制窍者也。故曰‘君’。”管仲在这里分析了“心”的功能,认为“心”处于管理九窍的领导地位,即处于“君”位,其实这里管仲还没有意识到“大脑”是思维器官,认为“心”是思维器官,管仲认为“心”是通过“虚静”,而行使“君”的职责,心术即以静制动,以“静”治心,以“虚”管理“九窍”,就是君。“心处其道。九窍循理;嗜欲充益,目不见色,耳不闻声。故曰上离其道,下失其事。”(《管子.心术》)“心”如果遵循正道,“九窍”就能按照正道运行;如果“心”充满了欲望,就会分不清黑白,并且模糊视听。所以说,处于“君”位的“心”如果脱离了正道,君下位的就会荒诞不干正事。
而韩非子在《心度》中说:“ 夫民之性,恶劳而乐佚。”《心度》中又曰:“夫民之性,喜其乱而不亲其法。。”这里韩非子只是强调“民之性”中的“恶”,认为人的本性就是好逸恶劳,就是喜欢不受法的约束。韩非子没有像管仲那样从“心”的统领功能去深入地分析“性”, 着重分析了人性中的弱点,有不愿意受法约束的本性,认为如果国家不对人性中的“恶”严加控制,“恶”就会膨胀,国家就会陷入混乱得不到治理。
3. 《心术》侧重“德”、《心度》侧重“刑”
《管子.心术》中曰:德者,道之舍,物得以生生,知得以职道之精。故德者得也。”管仲认为,“德”是“道”的体现,万物依靠它才得以生生不息,心智依靠它才能真正认识“道”的精髓,所以说“德”就是“得”。《管子.心术》中又说:“形不正者,德不来;中不精者,心不冶。”做事不正的人,是因为没有修养好道德;内心浮躁不专一的人,是因为“心”没有治理好。这里管仲强调了修养道德,治理内心的重要性。《管子.心术》中又曰:“所以操者非刑也,所以危者非怒也。”这里管仲认为:用来操纵人民的不应该是刑罚;用来使人民恐惧的不应该是发怒。在这里,管仲没有像韩非子那样把“法”抬到了至上的地位。虽然管仲侧重“德”的重要,但是管仲也不忽视“法”的作用,正如《管子.心术》中说:“法者所以同出,不得不然者也,故杀僇禁诛以一之也。”这里管仲也说明了“法”的必要性,认为“法”是规范人们的行为不得已而实行的,所以依靠“杀僇禁诛”而规范人们的行为。《管子.心术》中曰:“故货之不足以为爱,刑之不足以为恶。货者爱之末也,刑者恶之末也。”管仲这里说明“刑”也是治理国家必不可少的,认为对民众赏赐不足以代表爱护,“刑”也不足以代表厌恶,只有“赏”和“刑”结合,才是很好地治理国家的表现。
《韩非子.心度》中曰:“故治民者,刑胜,治之首也。”韩非子强调:治理民众,刑罚严明是治理的首要。“故明主之治国也,明赏,则民劝功;严刑,则民亲法。……故法者,王之本也;刑者,爱之自也。”所以明君治理国家,明确奖赏,民众就会争相立功;严刑,则民众就会服从法令。如果国家不赏罚严明,就会造成混乱。韩非子认为:“法”是统治天下的根本,“刑”使老百姓自爱,不去犯法。《韩非子.心度》中还说:“故治民无常,唯治为法。法与时转则治,法与世宜则有功。”韩非子认为:治理人民无有一成不变的规定,只有“法”是治理国家的法宝,并且“法”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法”也随之变化,才能治理好国家。可以看出,韩非子和管仲比较,韩非子更加重视“刑”,更加强调“法”在治理国家中的作用。
三、比较《管子.心术》与《韩非子.心度》思想的当代意义
比较《管子.心术》与《韩非子.心度》之思想,发现《管子.心术》以“静”治心的研究之精湛,不仅具有理论意义,而且在当代具有现实意义;《韩非子.心度》以“法”约束“心”,“刑胜,治之首也”的理念,在当今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管子以“静”治心的当代意义。
当今时代,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的各种欲望也有随之膨胀的趋势。世间纷繁吵杂,灯红酒绿,当今时代,外在的诱惑太多,各种欲望充斥于心中,难以保持一颗安静的“心”,变得浮躁、变得无所适从。管子以“静”治心的思想,给予我们许多启示,告诫我们只有“静”下心来,不为物欲所左右,“静心”、“正心”,无欲故“静”,加强内心的道德修养,修身治心,“静因之道”,按照事物的发展规律办事。有些学专家认为,管仲的“静因之道”对老子思想影响也很大。
在科技发展的当代,我们也需要“静”心,只有“静”心才能深刻地思考,例如曾经担任我国联想控股有限公司总裁、董事局主席的柳传志,很多人佩服他的领导才能,而柳传志有一个习惯,时隔一段时间就需要静思,柳传志“静”思的方法,就是上香、盘腿静静地思考,不要任何人打扰。假若我们搞学问的人,在没有其他人干扰的情况下,每天坚持三个小时的“静”思,“静”以致远,人生境界、学术水平一定会提高很快。假如在看书写作的时候,一会儿想看电视,一会儿想在电脑上浏览网页,一会儿想喝水,一会儿想吃东西,一会儿又想与人聊天打电话等等,在多种诱惑下,无法安心,无法静心,这样就很难成就大事,即人们常说的“非静无以成学”。曾国藩说:“若不静,省身也不密,见理也不明,都是浮的。总是要静。”[4](P38)所以,《管子.心术》以“静”治心的思想,给予我们许多启迪。
2. 韩非子“刑胜,治之首也”的当代意义。
当今的我国,在公共道德方面,也应该和“法”密切结合,因为“法”在一定意义上讲也具有法律效力。例如我国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的情况时有发生,屡教不改,可见教育不是万能的,多年道德教育也不见成效。还有在食品安全方面,只是通过道德教育,是解决不了食品安全问题的,某些人受利益的驱使,当今我们吃的、喝的食品、饮料中,存在着假冒伪劣。对某些人而言赚钱是第一目的,对人是否有营养等问题都抛在了脑后,食品的不安全直接危害着我们的身体健康。
《韩非子.心度》中“刑胜,治之首也”给予我们启迪,告诉我们不断改善相关的法律,严格执法,是至关重要的。其实,在新加坡、日本很多学者对韩非子的著作进行研究,韩非子思想也给予了新加坡、日本很大影响,例如在新加坡、日本对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按规定进行严重的罚款甚至监禁。在食品安全方面也是如此,“民以食为天”,吃的如果不安全,轻则累计得病,重则当时就危及生命。新加坡、日本等国家都有严格的保障食品安全的法规,对食品加工、制造、使用、储藏、搬运、陈列等程序都有严格的规定。记得2011年在日本访学期间,有一次去一个很小的食品店买一种糕点食品,那个服务员告诉我买的食品还有三天就到有保质期了,问我是否坚持买,我看了说明,一共十五天的保质期,看到恒温保存的糕点还新鲜,就坚持买了,那服务员又赠送了当天新作的两块糕点。当时我想:这事如果在我们国内,还没过期的食品,没人会提醒还有三天到保质期,更有甚者,有的小食品店的食品,即使到了有效保质期还更换日期条码。不是说日本服务员的素质多高,而是他们在严格食品安全法的监控下,已经习以为常。我国近几年,食品安全法也进行了修改,但是在食品安全方面还存在着令人担忧的现象,我们要加大食品安全方面的处罚力度,通过加大处罚力度,提高我们食品的安全性,增强我们的体质。
韩非子认为:“‘以重止者,未必以轻止也;以轻止者,必以重止矣。是以上设重刑者而奸尽止,奸尽止,则此奚伤于民也?’(《六反》)重罚能制止的,并不一定用轻罚来加以制止;相反,凡能用轻罚能制止的,就一定用重罚来制止。所以,设置重罚,那么坏人坏事都被禁止了。而坏人坏事都被禁止,对于广大民众又有什么伤害呢?”[5](P89)虽然韩非子的重罚思想,学术界有争论,但是我国在食品安全、公共道德方面,也应该吸取韩非子的某些思想,加大处罚力度,通过法律的道德效应,从而形成良好的道德习惯,让我们吃的安心放心,养成我们维护公共道德的习惯,提高我们整个中华民族的道德素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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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史少博(1965—)女,山东人,在日本早稻田大学做访问学者一年。现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参考文献:
[1]张素贞.韩非子快读—国家的秩序[M]海南:海南出版社,2005.
[2]杨义.韩非子还原[M]北京:中华书局,2011.
[3]程国政.管子霸权人生[M]武汉:长江文艺出版社,2000.
[4](清)曾国藩原著,吴江、袭铸男解译. 曾国藩秘传弟子书 上[M]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2004.
[5]熊礼汇,茅穗穗编著.韩非子与现代管理[M]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
来源:《管子学刊》2015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