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伦理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文化体系。这种新文化素质,既不能从天上掉下来,也不能靠从外国进口,唯一正确的办法,就是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认真继承改造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地吸收世界各国的优秀文化成果来自己创造。道教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三大支柱之一,在中华传统文化当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的许多合理思想,对我国当前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具重要的借鉴意义。
首先,道教文化的民族精神,对我国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道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宗教,它在神州大地的怀抱中诞生,为中华传统文化的乳汁养育而成,在其产生和长期发展的过程中,一方面广泛吸收了中华民族许许多多的思想文化作为它的渊源,中华民族的许许多多传统的思想文化都汇集在道教文化当中;另一方面它又对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的许多方面都产生过辐射作用,渗透在这些传统文化的许多领域之中。所以,它和整个中华传统文化有着血肉相连的密切关系,借用鲁迅先生的话来说,它是“中国的根柢”。因此,它对于中华民族的共同心理素质和文化素质以及民族性格的形成和发展,不能不产生巨大的影响。特别是道教和儒家的“祖述尧舜”不一样,它是以黄帝为自己的祖宗,大力为黄帝树碑立传,这个影响更是十分广泛。现今的广大同胞和海外侨胞,不分男女老少,莫不以自己同是黄帝的子孙而彼此心心相印,这种“血浓于水”的民族感情,形成了中华民族的强大凝聚力,它是我们几千年来战胜一切困难、越过无数险阻、始终立于不败之地的精神武器,在今天仍然显示着它的强大生命力,对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其次,道教的许多合理思想,值得当今社会借鉴和吸取。
第一,道教奉行《道德经》里“知常容,容乃公”的准则,这集中体现在文化方面的兼收并蓄态度,主张宽广能容,虚怀若谷,尊重别人,善于向不同的文化学习,认为应像海纳百川一样地融摄百家之长以不断地丰富自己。道家道教一贯主张兼容并包,正如司马谈所说:“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故能“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葛洪在《抱朴子内篇》中对此加以引用并做了发挥。这种文化心理的发扬,形成了中华民族开阔的文化胸怀,容易吸收各种先进文化以发展自己的民族文化,使中华民族的古老文化能够经常自我更新,充满勃勃生机,不但可以经久不衰,而且愈来愈繁荣昌盛。在新世纪里,道教文化一定能适应时代的变化,融摄西方文化的精华,演变为具有时代精神的民族文化,为人类文化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第二,道教是以“道”为最高信仰,以道家哲学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赋予“道”以宇宙本体和普遍规律的意义。并将“道”分为“天道”与“人道”,“天道”指自然的规律和法则,“人道”指人事的规律和法则,包括人与社会和人与人的相互关系,二者乃是完全一致,密不可分的。在人与社会和人与人的互相关系问题上,它从“道生之,德畜之”这一思想出发,认为“道者,天也,阳也,主生;德者,地也,阴也,主养;万物多不能自生,即知天道伤也”,主张“凡事无大小,皆守道而行,故无凶;今日失道,即致大乱”。这个“道”,就是指相生相养之道,既是“天道”,也是“人道”,是天与人的合一,也就是社会的公共准则。怎样才能相生相养,既符合所谓的“天道”,也符合所谓的“人道”,或符合社会的公共准则呢?它反复指出,天地间的一切财物都是“天地和气”所生,属于社会公有,“物者,中和之有”,“此中和之财物也”,“中和有财,乐以养人”。“天地乃生凡财物可以养人者”,故不应为少数人所独占,为少数人所据为己有,更不得以此为资本去敲诈和掠夺别人。哪怕是“少(小)内(按:指封建帝王的私库)之钱财”也“本非独以给一人也,其有不足者,悉当从其取也”。它主张每个人都要有济世度人的社会责任感,强调在社会生活当中,每个人都应遵守社会的公共准则,要友善地对待他人,在人与人之间要实行互助互爱,要“悯人之凶,乐人之善,济人之急,救人之危”。有财物的人应当“周穷救急”“有财相通”;有道德的人也应当以道德教人。它还认为“天道助弱”,“天之道”是“损有余而补不足”。所以,它反对“智者”欺负“愚者”,“强者”欺负“弱者”,“少者”欺负“老者”,认为这是“与天心不同,故后必凶也”。它强调为人君父者,应实行人人平等而又公平的平均主义原则,认为“天地施化得均,尊卑大小皆如一,乃无争讼者,故可为人君父母也”。这种统治者与人民的关系,是人与人和人与社会关系中的重要方面,能否正确处理,是关系整个社会是否安宁的重要问题。《道德经》指出:“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唐末五代道士谭峭其在 《化书》中也揭示了统治者的强取豪夺、残酷剥削,是造成人民痛苦、社会动乱的基本原因,指明了统治者的享乐腐化是加重剥削、贫富悬殊的内在因素,他幻想建立一个像蚂蚁那样没有剥削、没有压迫,君与民共同劳动、共同生活、共同治理的社会,他说:“蚂蚁之有君也,一拳之宫,与众处之;一块之台,与众临之;一粒之食,与众蓄之;一虫之肉,与众咂之;一罪无疑,与众戮之。”这样,统治者与老百姓之间,便能做到“心相通而后神相通,神相通而后气相通,气相通而后形相通,故我病则众病,我痛则众痛”。彼此休戚与共,老百姓就不会有怨恨,也不会起来造反,世界也就真正可以达到太平的境界了。可见,道教对于社会现实的关怀,对于理想社会的渴望,对于施展治国平天下抱负的期待,绝不是人们通常所误解的那种“遁世主义”。如果每个人都按照道教文化的上述思想办事,就可以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使整个社会和谐有序;也可以处理好国与国之间的相互关系,使大国和小国、强国和弱国、富国和穷国都能和平共处,整个世界自然也就会得到安宁。
第三,在个人的生活准则上,道教强调要尊道贵德,惟道是求。为了求道,必须保持恬淡无欲、清静素朴的思想,教人“抑情养性”“贵生养生”,不追求外在的功名利禄和荣华富贵,不为个人的私欲而心神不安,始终保持一种“安时而处顺”“知足常乐”的高尚情操,养成一种开朗旷达的胸怀,“遇人无忤,与物无争”,以崇尚节俭为荣,以攀比奢侈豪华为耻,明确主张“见素抱朴,少私寡欲”和“去甚、去奢、去泰”。如果人人都能信守道教文化所倡导的个人生活准则,做到“是道则进,非道则退”,整个社会风气就可以大大好转,人们的思想素质也会大大提高,并把人们从金钱的奴役下解放出来,摆脱个人名利的精神枷锁,更好地发展个人的聪明才智,体现人的真正价值,促进社会的协调发展。
第四,道教文化在对待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问题上的基本出发点,乃是“天人合一”的思想。它从这个基本思想出发,提出了“天、地、人,本同一元气,分为三体”。“元气有三名,太阳、太阴、中和。形体有三名,天、地、人。”这天、地、人三气应当相互协调,“相爱相通,无复有害者”,方能“并力同心,共生万物”;“一气不通,百事乖错”。道教的这种思想,首先是承认宇宙间万事万物都有其合理性与平等的存在地位,主张让宇宙万物任性自在,自足其性,得其自然之存在与发展,人当无为,勿加干预。《庄子》提出:“无以人灭天。”《太平经》说:“凡物自有精神,亦好人爱之,人爱之便来归人。”《抱朴子内篇》认为:“天道无为,任物自然,无亲无疏,无彼无此也。”因而主张“任自然……存亡任天”。清人闵一得《阴符经玄解正义》亦称:“万物自生,岂劳人力也哉?”不仅如此,这种思想还认为人也是自然的一部分,强调“道法自然”“自然之道不可违”,因而主张人应当爱护自然,保持与大自然协调相处的和谐关系,顺应大自然的客观规律办事,而不是把自己凌驾于万物之上去掠夺自然,反自然之道而行之。道教反对在人与自然之间分出高低贵贱,把人与自然对立起来,要求摒弃以人类自我为中心的思想,与大自然打成一片,进入天人相合无间的理想状态,这比儒家的思想境界要高出一筹。道教所主张的道法自然、顺应自然的思想,乃是从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深刻认识中总结出来的,是符合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的,是一个古今中外都概莫能外的普遍真理,应当是人类行为的共同准则。
就以上事例可知,道教文化并不是一种远离尘世、与世隔绝、和现代生活没有关系的文化,恰恰相反,它的许多思想对当前的现实生活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有的甚至还可以说是一种匡救时弊的良方。所以,在现代社会,加强对道教文化的研究,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是我们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当中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任务。
卿希泰(作者为四川大学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教授)